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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揚州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出爐
中國江蘇網  2018-06-20 12:28:37

  原標題:畢業生有編有崗 2018年揚州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出爐

  近日,揚州市教育局發佈了2018年鄉村教師定向生計劃。據悉,2018年揚州市寶應、高郵、江都、儀徵和邗江等5個縣(市、區)安排了225名鄉村定向師範生本科計劃。

  有何政策? 確保畢業生有編有崗

  據悉,2018年江蘇省本科鄉村定向師範生分別由江蘇師範大學、江蘇第二師範學院、南京曉莊學院、揚州大學、南通大學、鹽城師範學院和淮陰師範學院等7所院校組織培養,五年制專科鄉村定向師範生由南通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培養。

  鄉村教師定向生畢業後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報到,按照綜合成績排名,選擇到有空編空崗的鄉村學校任教。綜合成績按培養院校考核成績30%、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30%、畢業時各縣(市、區)組織的定向招聘考試成績40%方法計算。各縣(市、區)確保到鄉村學校工作的定向師範畢業生有編有崗。

  符合國家中、高考政策、戶籍在本縣(市、區)的初、高中畢業生,均可以報考所在縣(市、區)的鄉村教師定向生,生源以縣(市、區)為單位“本縣報本縣”。錄取的定向師範生,在入學前與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鄉村教師定向生憑錄取通知書和簽訂的《定向就業協議書》,到培養院校辦理入學手續。培養院校在鄉村定向師範生報到後與其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培養期間不遷移戶口、不變更戶籍、不變更專業。

  如何錄取? 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

  2018年揚州市的本科鄉村定向師範生分別由江蘇師範大學、江蘇第二師範學院、南京曉莊學院、揚州大學、鹽城師範學院和淮陰師範學院等6所院校組織培養。

  鄉村教師定向生錄取方式方面,培養計劃納入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管理,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執行本二批次最低省控線,定向招生,按志願填報情況分縣(市、區)擇優錄取。提前批次未被錄取的,不影響正常批次志願填報及錄取。本科未完成的鄉村定向師範生計劃轉入培養院校相應專業計劃。

  有何要求? 應在鄉村學校任教滿5年以上

  鄉村教師定向生在讀期間,學費、住宿費和國家助學金髮放辦法及標準與其他大學生相同。符合江蘇省財政廳和江蘇省教育廳關於江蘇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辦法的,畢業到崗3年後,由政府一次性返還其在學期間所繳的學費。學費補償範圍包括以下縣(市、區)的鄉村學校:揚州高郵和寶應。

  鄉村教師定向生應在鄉村學校任教並連續服務滿5年以上。畢業當年及服務期內,不得報考脫産研究生。服務期內,可根據工作需要在本縣(市、區)域內鄉村學校之間流動。

  鄉村教師定向生畢業後未到簽訂協議的縣(市、區)鄉村學校任教,或未完成服務期限的,需向當地縣(市、區)教育部門繳納違約金。未按期到崗任教的,違約金為在學期間省財政生均撥款費用的總和乘以1.5;未滿服務期限的,違約金為在學期間省財政生均撥款費用的總和乘以1.5除以5乘以未服務的年限。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