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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消保委促成“機票退改簽新規”
南京日報  2018-07-20 09:45:02

  原標題:維權取得突破性成果 省消保委促成“機票退改簽新規”

  南京日報多次報道的“省消保委調查機票退改簽問題”一事有了新進展。7月19日,江蘇省消保委發佈消息,此項工作得到中國民用航空局、各航空公司、互聯網銷售平臺的積極回應與支持,機票退改簽“階梯費率”即將落地。 

  機票退改簽問題事關無數消費者的權益。2018年4月24日,江蘇省消保委發佈《江蘇省消費者飛機票退改簽情況調查報告》,指出民航業機票銷售普遍存在“退改簽費用整體較高”“各經營者退改政策相差較大”“特價機票不得退改簽”“國家退改標準缺失”等共性問題,立即引起各界關注。此後,江蘇省消保委分別約談了7家互聯網機票銷售平臺、8家國內規模較大的航空公司,並將相關專項建議通過正式函件送至中國民航局。

  江蘇省消保委昨天介紹,經約談,互聯網機票銷售平臺、航空公司普遍表示願意整改。同時,中國民航局正視問題,通過民航華東管理局就民航業機票退改簽相關整改情況與江蘇省消保委保持密切溝通,對江蘇省消保委提出的建議全部接受,並下發了《關於改進民航票務服務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積極落實“階梯費率”建議,打破特價機票不得退改簽的“三不得”行規。民航局要求各航空公司合理確定客票退改簽收費標準,退票費不得高於客票的實際銷售價格。並於30日之內制定機票退改簽收費“階梯費率”,即根據不同票價水準和時間節點等,設定合理的梯次收費標準,不能簡單規定特價機票一律不得退改簽。 

  各互聯網銷售平臺、銷售代理企業不得擅自更改航空公司的退改簽收費標準,不得加收額外費用,確保全渠道退改簽收費標準一致。售票時明示旅客退改簽收費標準等條件,對違規代理商堅決予以清退。 

  在提供補救措施方面,要求航空公司把握合理且包容原則,對於航空公司無法證明消費者非錯購情形的,均應視為錯購,並提供免費退票等服務,對於消費者因病無法乘機並要求退票的,按相關規定辦理退票手續,不得收取退票費。 

  另外,根據江蘇省消保委建議,民航局還計劃將改進票務服務工作的要求納入正在修訂的《民航旅客國內運輸服務管理規定》中,該客規將於2019年正式出臺。屆時,規範票務服務工作將有法可依,消費者合法權益可得到更有效保障。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