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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在“顯微鏡”審視下履職
新華日報  2018-08-07 09:03:22

  日前,南京市江寧區警方在處理流浪犬擾民的舉報時,因民警未攜帶專業犬籠,而採取警車緩行、捕犬器拖拽的方式,將流浪犬帶至派出所處理。網友拍下警車拖拽小狗的照片,引發批評聲音。警方隨後回應解釋了事情原委,向網友表示道歉,並表示要加強警員相關業務技能的培訓。

  警方誠懇及時的回應得到多數網友的理解,明明是有利於群眾安全的流浪犬處置工作,為何會引發一場輿論風波?“導火索”無疑是那張“警車拖狗”的照片,靜態圖片只能承載有限信息,説明不了前因後果,體現不出車輛緩行,只能任由網友在想像中勾勒出警察虐狗的“慘案”。完成得了群眾舉報的處置任務,卻經不起群眾挑剔眼光的考驗,江寧警方用自身教訓警醒群眾,在智慧手機普及、社交媒介發達的今天,輿論監督無處不在,各級機關和黨員幹部要時刻準備著接受群眾監督的考驗。

  表現好不好,群眾最明瞭;先進不先進,行動最可信。一名合格的黨員幹部,要以思想的自覺和行動的自律,勇於接受群眾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習慣在群眾“顯微鏡”的審視下履職,絕不能靠裝出來的樣子,而是憑骨子裏發出的特質。這種特質來源於對本職工作的熱愛,對崗位職責的敬畏,對理想信念的堅守。“打鐵還需自身硬”。黨員幹部只有不斷加強業務能力鍛鍊,恪守職業技能規範,提高服務群眾的本領,才能在面對群眾監督時遊刃有餘。

  黨員幹部接受群眾監督的義務,源自於行使公權力的職責。群眾監督的對象不僅是具體的個人,更是抽象的公權力,政府各級機關職能部門是接受群眾監督的直接對象,理應加強公共關係意識,維護好政府機關的公共形象。具體來説,有兩方面可以提高。

  一是規範優化工作流程。各單位充分運用平臺優勢,提前預判主要業務的潛在風險,以風險點為抓手優化業務流程,用規範化、標準化的業務流程,減少工作人員在面對監督時的不確定因素。比如,上海民警對違停無牌車輛“教科書式執法”走紅網絡,正是用標準規範的力量有力回擊各種斷章取義的偏見,收到網民群眾的一致點讚。而回顧“警察虐狗”的疑雲風波,正是警方未做好風險預判,才會因流程的漏洞導致接受監督時的被動。

  二是認真做好輿情應對。不少負面輿情源自誤解,用主動出擊化解被動尷尬,才是接受群眾監督的積極方式。政府機關應加強對外宣傳、政務公開、業務知識普及,將公共關係融入日常工作,營造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回應群眾呼聲的良好外部環境。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佈文件,鼓勵判決文書中加強釋法説理,就是以主動出擊的方式,在判決中講透道理,讓“圍觀群眾”能知曉來龍去脈並心服口服,減少因信息缺乏或誤解導致的負面輿情。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