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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家長群”立規矩才能防異化
南京日報  2018-09-03 16:13:45

  原標題:給“家長群”立規矩才能防異化

  又到開學季,不少中小學幼兒園以班級為單位建群促進家校聯繫。然而,在實際中,原本的家校交流平臺發生變異,有的學校發佈教學內容,家長好比“助教”一樣被綁架在學校教育中,産生心理焦慮的同時也給學生造成更大的課後負擔;有的群還異化成“攀比群”“馬屁群”甚至培訓機構的“廣告群”。

  家長群異化,沒有相應的規則予以規範是一大原因。家長群基本都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組建。作為群主,老師並沒有和家長事先約定家長群的規則。對一些家長來説,他們並不知道家長群什麼該發,什麼不能發。忙著在群裏秒讚老師等各種以期孩子能多得到老師更多關注的舉動,無形之中都在增加家長的焦慮情緒,而且容易“傳染”。就像賽跑一樣,一旦有人搶跑,其他家長願意不願意都得跟著,而且愈演愈烈,家長群異化是遲早的事情。

  能説什麼不能説什麼,很多老師自己心裏也沒個譜。所以很多時候,不僅沒有對家長的攀比等行為進行引導和制止,有的甚至推波助瀾,公開要求家長為其砍價、投票等;至於違反教育部門相關規定,在家長群發佈學生成績排名等增加家長和學生壓力的內容,更是時有發生。2018年6月,河南一小學教師,就因為把學生在校默寫古詩的成績和照片發到了家長群,引發了部分家長的不滿。至於老師和家長在家長群裏爭吵或怒懟引發不良影響,也是時有發生。

  因此,讓家長群回歸家校溝通交流本位,可以從立規做起。這個規則可由教育主管部門制定,也可以由學校制定,或者由老師與家長商定。近日,上海市靜安區和浦東新區教育部門就制定了“中小學班級微信群建設公約”,除了規定家長群發佈的內容等外,還明確了群主作為家長群的第一責任人職責以及對違規者的處罰措施等。

  既然建群的目的是家校溝通,教育部門、學校、老師和家長就該聯起手來,擬定適當的群規,共同為孩子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和成長環境。比如參考上海等地的做法,家長群主要是發佈包含學校通知、班級活動通知等與家校聯繫相關的內容,不能也不該發佈廣告、拉票、紅包、集讚等與學校、學生無關的內容,更不能違反教育部門規定,在家長群通報點名、批評學生、公佈成績或排名。諸如學生在校表現、成績等一些私人信息,老師家長可以私下溝通。“欲知平直,則必準繩;欲知方圓,則必規矩。”當家長群有了規則,其回歸家校溝通交流本位應該順理成章。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