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近日,泰州公安海陵區城西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在轄區一洗浴中心樓頂發生火災。接警後,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與消防部門展開滅火工作,所幸火勢不大現場火源很快被撲滅,未造成損失和人員傷亡,民警現場了解到是張某在頂樓進行防水作業時因操作不當導致火災,遂將張某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張某交代,該家洗浴中心樓頂水箱漏水,自己受朋友所托過來幫忙修理。張某帶著一些防水的SBS卷材和一個煤氣罐、噴槍上了樓頂開始做屋頂防水工作,張某用噴槍燒烤、敷設防水涂層時操作不當,噴槍引燃了旁邊的發泡膠,因張某作業時未採取安全措施,導致樓頂大火,不過所幸火勢不旺,張某及時撥打119,現場未造成損失和人員傷亡。調查中民警發現,張某使用噴槍做防水,竟無操作證就上崗,目前張某因過失引起火災被公安機關作出警告的處罰。
對此城西派出所民警提醒防水作業區必須保持通風良好,需設置明顯的防火安全警戒標誌,使用噴槍時,人員要做到“槍不離手”。另外違規使用明火作業,稍有不慎極易造成火災等事故,如需進行明火作業,一定要持證上崗,作業前需了解作業點附近的情況,並清理可燃物,作業結束後應對焊接點進行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文 朱雲曦 編輯 陳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