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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宿城法院開展巡迴審判和放流活動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8-11-21 18:07:48

  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近日,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在泗陽縣高渡鎮洪澤湖生態修復基地,巡迴審理一起非法捕撈水産品犯罪案件,當庭分別判處被告人洪某、羅某拘役二個月。

(供稿 社會廣角列表 三吳大地宿遷 移動版)宿遷市宿城法院開展巡迴審判和放流活動

  增殖放流現場   朱來寬   攝

  被告人洪某、羅某係夫妻關係,均是洪澤湖邊沿湖居民。2016年12月,兩名被告人曾因在洪澤湖水域非法捕撈螺螄被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並適用緩刑。緩刑考驗期滿後,兩名被告人在封湖禁漁期且禁止使用地籠網,仍在位於泗洪縣龍集鎮成河北塘門外的洪澤湖水域使用禁用工具地籠網,非法捕撈水産品計150余公斤。兩名被告人在案發後有自首及交納修復費用情節,對其從輕處罰,但鋻於被告人有同種犯罪前科,酌情從重處罰。綜合全案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庭審結束後,為最大限度發揮生態修復資金使用實效,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宿城區人民法院同時開展涉漁案件恢復性司法專場放流活動,江蘇省洪澤湖漁政監督支隊調研員張勝宇、宿城法院院長耿輝、宿城區察院副檢察長張浩、泗陽縣高渡鎮人大主席季如浩、宿遷綠色環境保護協會會長張軍以及當地幹群漁民代表、環保志願者百餘人參加活動,法官還在放流現場向漁民發放了《涉漁案件典型案例》《生態環境保護典型案例》150余份。

  據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施華介紹,本次增殖放流活動是將此前收取被告人交納的生態修復資金直接用於修復被破壞湖區環境的有益探索。宿城區人民法院自2014年12月集中管轄全市範圍內一審生態保護類件以來,全面加強與洪澤湖周邊相關職能部門的配合,建立洪澤湖湖區生態保護工作機制,加大對破壞湖區生態打擊力度,貫徹恢復性司法理念,落實巡迴審判舉措,強化案件專業化審理,為建設江蘇生態大公園提供堅強司法保障。

  據悉,此次活動共放流優質鯧魚、鰱魚等魚苗5萬餘尾,支付生態修復資金6萬餘元,旨在喚醒湖區周邊居民保護洪澤湖生態環境的意識。(文 朱來寬 葉春花 編輯 朱遠明)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