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張家港評定出租房安全等級
日前,《張家港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等級評定辦法(試行)》出臺,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等級與新市民積分管理政策掛鉤,成為新市民能否享受積分入學、積分入醫等同城待遇的重要指標。
該《辦法》評定範圍為蘇州張家港市用於居住的出租房屋(含用於出租的自建房、公寓房、集宿區)。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等級分為“安全”“不合格”兩類,對評定為“安全”等級的,統一張貼綠色的“安全出租戶”標牌;評定為“不合格”等級的,統一張貼紅色的“不合格出租戶”標牌。全部評定工作將於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
該《辦法》對用於居住的出租房屋列出了10條“硬杠杠”,違反其中任意1條,都將被評定為“不合格”等級。(新華日報 作者 朱澤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