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高淳率先發佈新媒體管理辦法 區內新媒體開通15日內需報備
近日,南京高淳區在全市率先發佈新媒體管理辦法,將新媒體管理範圍從原來的政務新媒體擴大到社會所有新媒體,並完善備案登記流程,實現網絡信息有源可溯。區網絡文化協會同日揭牌。
《高淳區新媒體管理辦法(試行)》包括全區新媒體備案登記、信息發佈、從業人員行為規範、約談制度等部分,並明確了此《辦法》所指新媒體包括區內所有互聯網站、論壇、貼吧、微信公眾號、微博認證賬號、視頻點播空間、在線直播等視頻播放平臺等以數字技術為基礎,以網絡為載體進行信息傳播的媒介。
《辦法》要求區內所有新媒體自開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需到區委網信辦報備,賬號名、管理隊伍人員或維護方式發生變更,也需在15個工作日內登記。信息發佈方面,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確定新媒體的第一責任人,對新媒體發佈內容承擔主要責任,新媒體發佈的信息,尤其是對公眾關注的社會熱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和有可能造成影響的信息,要嚴格按照“管理員收集、整合—管理機構負責人審閱—第一責任人批准”的流程進行審核,未經審核的信息不得發佈。
此外,從業人員不得從事有償信息發佈活動,不得利用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佈、轉載和審核等工作便利從事廣告、發行、贊助、仲介等經營活動,謀取不正當利益。若發生嚴重違法違規情形,區委網信辦將約談其第一責任人、編輯,進行警示談話、指出問題、責令整改糾正。
高淳區委網信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為加強新媒體管理,建立網絡綜合治理體系,該區將以網絡文化協會為載體,青松螃蟹、高淳陶瓷、椏溪慢城網絡文化小屋為主要陣地,對區內新媒體的互聯網信息傳播活動進行管理,組織實施全區互聯網傳播活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新媒體所傳播的互聯網信息內容實施監管,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