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8月21日起,《蘇州市文化和旅遊“走出去”項目獎勵補貼管理辦法》正式實施(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辦法,蘇州市文化旅遊企事業單位和文化旅遊類社會組織赴境外展演、展覽、展銷等,積極對外傳播蘇州優秀文化,將有機會獲得最高50萬元的獎補資金。
自2014年開始,蘇州市施行《蘇州市文化“走出去”扶持項目資金補貼辦法(試行)》。辦法實施六年來,已累計獎補564萬元資金,資助83個優秀文化“走出去”項目。其中,2017年至2019年的獎補資金為277萬元,扶持了38個優秀項目,帶動了社會資金總投入2851萬元。該政策調動了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蘇州市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培育了一批優秀文化交流品牌項目,面向全世界充分展示了蘇州優秀文化的獨特魅力。
2020年以來,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對原辦法進行全面修訂,推出《蘇州市文化和旅遊“走出去”項目獎勵補貼管理辦法》。
新辦法規定,獎補資金申報主體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蘇州市內依法登記註冊,從事文化、旅遊相關業務的文化旅遊企事業單位和文化旅遊類社會組織。對比原辦法,新辦法注重堅持“宜融則融、能融盡融”的基本思路,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發展方向,將旅遊企事業單位和旅遊類社會組織納入申報主體。獎補範圍的擴大將惠及更多文旅單位。
新辦法中的獎補比例和金額都有所提高,擬對申報項目以核定投資金額的15%至50%進行補貼,經專家評定為辦法規定的重點獎補項目,可在項目投資核定金額50%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補貼標準。單個項目補貼總額由原來的“不超過40萬元”提高至“不超過50萬元”。對於在國際上具有較大積極影響力的重大項目等給予重點獎補,鼓勵帶動更多優秀文旅單位致力於打造精品文化旅遊品牌項目,並做大做強,發揮蘇州文旅在國際上的輻射作用,不斷提升蘇州在國際上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新辦法增加了“申報單位在項目實施前向文化旅遊主管部門預先登記”的步驟,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旨在通過提前了解“走出去”項目,融合包裝項目與蘇州市文旅資源,讓更具亮點特色的項目在世界舞臺更好呈現的同時,注重加強蘇州文化和旅遊在境外的宣傳推廣,擴大蘇州的國際影響力,真正實現“1+1>2”的增值效應。(文 黃丹丹 韓小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