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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停車管理辦法》9月1日起施行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20-09-01 17:17:58

  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2020年8月31日上午,《泰州市停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新聞發佈會在泰州市政府新聞發佈廳舉行。泰州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副局長楊歆,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夏雋瑩就《辦法》出臺的背景、出臺過程、公佈實施的重要意義及主要內容等向媒體記者進行重點介紹。發佈會由泰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王飛主持。

(B 平安江蘇列表 三吳大地泰州 移動版)《泰州市停車管理辦法》9月1日起施行

發佈會現場 攝影 陳星

  隨著國家、省、市停車政策的不斷調整,及泰州經濟的迅速發展帶動市民停車需求提升,停車場管理過程中新情況和新問題不斷涌現,原有的《泰州市市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暫行辦法》已無法滿足管理需求。新出臺的《辦法》將不斷完善泰州停車場管理制度,為停車場的規劃、建設、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撐,緩解市民停車難、出行難等問題。

  《辦法》包括總則、停車場規劃和建設、道路停車泊位設置、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停車場經營和管理、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內容;明確了差別化停車服務收費應遵循“城市中心區域高於非中心區域、路內高於路外、地上高於地下、白天高於夜間、擁堵時段高於空閒時段、大型車高於小型車”的原則;要求城市管理部門分類制定管理對策,有序引導停車設施開放,推進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內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鼓勵商用停車場、個人停車設施全天對外開放,實行有償使用、錯時共享。

  同時,城管部門也將根據不同程度的違規行為予以相應處罰。如在人行道內禁止停放區域、消防通道、盲道、城市綠地停放非機動車的,將由城市管理部門處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夏雋瑩表示:“《辦法》的出臺,將停車管理納入了城市管理工作大局,進一步優化了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宜居水準,規範了城市停車秩序,滿足了市民對交通發展獲得感的需要。”(文 賈健  陳星)

  

  

責編:路晶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