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省秉持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共商共建共享的全局治理觀,凝聚全省力量,同心同德,堅定決心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不斷為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貢獻江蘇力量。2020年江蘇省PM_2.5濃度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6%;優良天數比率為81.0%,同比上升9.6個百分點;南京、無錫、蘇州、南通、鹽城5市PM_2.5濃度優於35微克/立方米,均為有監測記錄(2013年)以來最好成績,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空氣品質改善約束性目標以及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各項目標任務。
堅定治氣決心,在促進空氣品質提質增優上開足馬力
江蘇省委、省政府深入貫徹全國兩會和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系列會議精神,緊鑼密鼓作出部署安排。今年春節後首個工作日,省委書記婁勤儉專題調研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著重強調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省長吳政隆召集會議,專門聽取碳達峰情況彙報;第二個工作日,省長吳政隆就主持召開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視頻會議,作為省政府開年的第一個重要會議,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參加,全面部署今年治污攻堅任務。2月,省委書記婁勤儉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出專門批示,要求圍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更大力度推進源頭治理。4月,副省長潘賢掌組織召開全省性會議對治污攻堅工作進行專題部署。這些都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堅定決心。
江蘇省圍繞“首季爭優”和“春夏攻堅”兩大專項行動治氣目標,突出源頭治理,強化減污降碳協同、PM_2.5和臭氧防治協同、區域聯防聯控協同“三大協同”,重點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壓實治氣責任。省大氣辦印發《江蘇省環境空氣品質監測站點“點位長”履職規則(試行)》,創新性實行國省控監測站點“點位長”制度。區(縣)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點位長,對轄區內的環境空氣品質負總責,建立完善轄區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機制,形成明確的問題“排查-交辦-整改-評估”閉環機制,明確空氣品質監測站點異常響應機制和流程,將責任落實到崗到人,實現責任可追溯、可考核。制定國控、省控站點提升排查方案,實施精準治污。建立直通“兩長”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區域“點位長制”,持續推進點位長履職。從全省、區域、城市三個層面找出國控和省控點位每月空氣品質較差點位,通過發送短信等形式預警,提醒履職;持續對國控站點進行旬排名、通報;開展“定向挖潛”行動,對徐州、常州、連雲港、淮安、揚州、宿遷6市進行“挖潛”。二是夯實治氣措施。3月7日,江蘇省以大氣污染防治聯席辦公室名義印發《江蘇省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實現“四個全覆蓋”:目標分解全覆蓋,將全省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分解下達至13個設區市和54個縣(市、區);源頭排查全覆蓋,推動開展1.4萬多個揮發性有機物液體儲罐排查,完成餐飲油煙專項整治或“回頭看”3.1萬家,實施1.3萬多臺鍋爐提標改造或“回頭看”,對工業爐窯、施工工地等污染源開展全面排查“回頭看”;集群整治全覆蓋,對已完成整治的32個企業集群和190個鎮(鄉、街道)的377個企業集群進行專項督查,集群排查整治任務企業數7820家;工程治理全覆蓋,以污染減排支撐環境空氣品質改善,共排定結構調整、工業源、移動源、面源污染治理等大氣污染防治工程項目10134項及各類任務69910項。編制完成重點行業清潔原料替代、超低排放改造、豁免企業培育3個細分方案,和年度計劃共同構成“1+3”治氣方案體系。三是編實治氣標準。推動地方標準《鋼鐵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標準》《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17項大氣標準制修訂工作。其中,由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安徽省生態環境廳聯合提出並組織實施的《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已于2021年5月經江蘇省人民政府發佈;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于2021年5月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准發佈;地方標準《水泥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面涂裝(工程機械和鋼結構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已完成送審稿;其他10余項標準計劃在年底前完成報批工作,進一步為省相關重點行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提供法律支撐。
通過有力有效工作,全省空氣品質明顯好轉。今年一季度,全省PM_2.5濃度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1%;優良天數比率為85.2%,同比上升1.6個百分點。PM_2.5濃度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秋冬季目標(62微克/立方米)和省“首季爭優”目標(力爭低於55微克/立方米)。今年以來(截至5月17日),全省PM_2.5濃度為40.8微克/立方米,同比2020年下降8.9%;優良天數比率為85.9%,同比2020年上升3.7個百分點。主要環境指標均實現了穩中增優。
深化標本兼治,在狠抓臭氧污染防治上鍥而不捨
夏季臭氧防治是一項艱巨任務,但如果抓得好,也是推動全年空氣品質改善的有力抓手。江蘇將突出抓好PM_2.5和臭氧協同防治,落實好“兩項制度”和“兩個措施”。一是落實“點位長”制。去年實施“點位長”制度以來,治氣成效顯著。為此,江蘇將進一步壓實“點位長”責任,確保將年度目標、預警信息、存在問題、工作建議等直通“點位長”,用好區域限批、園區限值限量等政策手段,督促完善國控、省控、鄉鎮點位提升方案,深挖減排潛力,形成齊抓共管的治氣局面。二是落實“園區長”制。化工園區是臭氧污染防控的主戰場,江蘇將在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園、江陰臨港化工園區等VOCs高值園區實施“園區長”制,力促園區産業升級、結構調整、佈局優化。定期開展督查督辦,對未認真履行“園區長”職責導致園區內VOCs持續高值或明顯惡化的,進行通報並嚴肅約談問責。三是用好長期工程措施。加快推進列入省年度工作計劃的2921項VOCs綜合治理項目、5600個儲罐整治及無組織排放項目建設。組織落實VOCs清潔原料替代工作方案,對去年已完成替代的1684個項目進行“回頭看”,每個設區市培育源頭替代示範型企業10家以上。四是用好集中攻堅措施。開展VOCs專項執法檢查,對超標排放、不滿足措施性控制要求的企業,依法依規處理。在夏季臭氧污染高發期實施臭氧污染應急管控,實現削峰減排。加強區域聯防聯控,會同長三角地區兄弟省市強化協同治理,協調蘇皖魯豫交界地區加強統一監測溯源、統一預警應急、統一監管執法,推進沿江8市聯合上風向城市開展臭氧污染聯防聯控,切實改善區域空氣品質。
堅持問題導向,在強化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上握牢戒尺
秋冬季節是一年中氣象擴散條件較為不利的時期,改善空氣品質的任務更重、難度更大,對完成全年目標任務至關重要。江蘇將嚴格落實“長三角地區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集中力量實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將重點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強化管控措施落實。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各項管控要求,組織各地公佈應急管控“清單”,督導燃煤企業提前做好優質煤炭的採購和儲備工作。制定重點行業錯峰生産實施方案,依法依規採取錯峰生産措施。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嚴控秸稈露天焚燒,嚴厲查處機動車超標排放。二是強化重點行業深度減排。組織各地落實重點行業和重點設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工作方案,推動火電、鋼鐵、焦化、石化、水泥、玻璃等重點行業和工業爐窯、垃圾焚燒重點設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減少顆粒物、NOx等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三是強化環境執法督察。制定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方案,加強重污染天氣期間和重點時段執法檢查。抽調環境執法骨幹人員,在重點時段對重點城市組織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強化專項督查。按時調度環境品質狀況,對污染防治不力的市、縣,及時約談、嚴肅問責。
下一步,江蘇將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決落實“兩個維護”的實際檢驗,進一步實化工作措施,以“釘釘子”的精神和“啃硬骨頭”的作風,與兄弟省市攜手並肩,為建設綠色美麗長三角貢獻江蘇力量,以生態環境保護的優異成績,迎接建黨100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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