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也是他們的法定監護人。你們對孩子不管不問,把監護孩子的責任推向社會,孩子出了問題,你們還互相推諉,捫心自問,這樣做是合格的父母嗎?”在審前評估環節,常州市天寧區司法局互幫共建民警戴小剛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母親張某某説。
近日,天寧區司法局社區矯正科收到了公安機關的一份審前調查評估材料。因為被調查對象涉及未成年人,社區矯正科立即聯繫相關街道司法所,啟動審前調查評估程式,並要求負責調查的工作人員在調查過程中注意保密。然而,當調查人員聯繫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父母時,其父親拒不配合調查,他説自己已經離異,不願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監護人,讓工作人員聯繫孩子的母親;孩子母親聽説如果當孩子的監護人,孩子就要跟她生活在一起,也十分抗拒,並認為工作人員打擾了她的生活。
為了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未來負責,社區矯正科了解到父母離婚時孩子被判由母親撫養,因此又一次電話聯繫其母親來司法局,做其思想工作,於是就有了民警與張某某對話的一幕。經過互幫共建民警和社區矯正科工作人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説服教育,最終,孩子母親流下悔恨的淚水,認為自己之前不負責任的行為害了孩子,今後一定對孩子負責,盡到一個做母親的責任。
近年來,天寧區司法局從關心關愛未成年人的角度出發,積極探索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幫扶新路徑,從“音悅人生”幫教項目啟動,到“六一”國際兒童節前的走訪慰問,將政府對未成年人的關心關愛,傳遞到每一個失足未成年人的家庭。(文 潘浪)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