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佈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評估標準

2016-09-13 14:51:25|來源:中國江西網|編輯:張曬雄 |責編:王宇環

  近日,南昌市教育局聯合該市財政局、物價局下發《南昌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同時公佈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評估標準。據悉,南昌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對轄區內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評定等級予以政策支持。

  記者了解到,南昌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評估標準分為5項一級指標,25項二級指標,評估總分共計100分,得分為85分以上可被評為A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得分為80分至84分可被評為B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得分為75分至79分可被評為C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幼兒園若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教職工發生體罰、變相體罰幼兒的行為,教育部門將對其一票否決。

  按照相關評分要求,南昌農村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辦園規模不少於3個班,城市鄉鎮幼兒園不少於6個班,原則上不多於12個班;城鎮幼兒園生均用地面積不低於13平方米,農村幼兒園生均用地面積不低於12平方米。

  在班額方面,南昌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小班為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各年齡班幼兒數最多不超過規定班額5人。配備教職員工時,平均每班教師不少於2人,保育員不少於1人(寄宿園不少於2人),幼兒與保健人員的配備比例不低於150:1。

  《辦法》規定,南昌市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申報園所的實際情況,按照“硬體從實,軟體從嚴”的總原則進行認定。此外,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對轄區內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評定等級予以政策支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評定等級作為獲得市級以上獎補資金的依據。今後,未經評定的民辦幼兒園一律不得享有市級以上獎補資金。(記者萬仁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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