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記者從南昌市教育局獲悉,本月開始,南昌市將開展公辦學校參與民辦學校合作辦學專項治理工作,嚴查公辦學校是否與民辦學校交流合作變通招收擇校生收取擇校費。
南昌市教育局工作人員表示,本次專項治理對像是局屬學校、省屬事業辦學校,主要檢查2013年以來公辦學校是否借合作辦學名義侵佔國家資産資源,是否和民辦學校混淆不清、共謀利益,是否與民辦學校交流合作變通招收擇校生收取擇校費、侵佔群眾利益行為。
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從9月開始,至12月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根據時間安排,10月中旬至11月底,南昌市教育局將對公辦學校參與民辦學校合作辦學治理情況進行覆蓋檢查。
按照南昌市教育局要求,對公辦學校未經同意,擅自參與民辦學校合作辦學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等處罰;對仍發生嚴重違規辦學行為的民辦學校,將給予核減其招生計劃等處罰;對履職不到位、專項治理不力、效果不明顯的學校,將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記者萬仁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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