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下A股風險再提升,上市公司高管如何放心履職?
2020-04-26 11:00:01來源:北國網編輯:李靜責編:馮鈺穎

  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作為公司管理者,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的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也同樣承擔著相應的責任。隨著新《證券法》於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不但信息披露的品質和要求得到了進一步提高、對於董事高管的管理責任追究也上升到了新的高度。一方面提升了其履職過程中的盡責標準,另一方面從派生訴訟及投資者民事賠償責任等部分也加強了對高管個人責任的追究,一旦出現問題,平均年薪在60萬人民幣左右的董秘、財務總監可能需要承擔的是過億人民幣的連帶賠償責任,風險敞口進一步提升。

  在這一背景下,A股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也應逐漸意識並加強自身的風險防控,避免個人財産因履職過程中的疏忽或過失造成嚴重損失,而商業保險因其特有的損失補償的特性,也成為了眾多高管的首選,甚至出現部分高管“沒有保險不任職”的情況。

  平安産險針對以上董事高管的切身需求,特別結合A股市場的本地風險情況,開發了“平安A股公司和董事高管責任保險”(“平安A責險”), 不但保障更全、更加清晰,而且還更貼近A股司法實踐慣例,可提供行政和解等多項特色保障。與此同時,平安産險還聯合國內頂尖律所及諮詢機構,組建平安A股智庫服務團隊,為客戶在事前及事中均做好準備及服務,打好“預防針”,適當地降低不必要的風險。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