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13部門聯合發佈通知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
2020-12-17 15:21:47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王偉嘉責編:馮鈺穎

  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近日,遼寧省財政廳、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13個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工作。

  禁止以“收費返成”等方式吸收會員、收會費

  《通知》明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凡在遼寧省各級登記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行業協會商會,以下這幾種收費行為一律禁止。

  禁止強制或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入會並收取會費,阻礙會員退會。禁止依託行政機關或利用行業影響力,強制市場主體參加會議、論壇、培訓、考試、展覽、出國考察等各類收費活動或接受第三方機構有償服務。

  禁止強制市場主體付費訂購有關産品、刊物,為行業協會商會贊助、捐贈。禁止利用法定職責和行政機關委託、授權事項,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強制服務並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繼續實施或變相實施已經取消的行政許可等。

  禁止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取或變相收取費用,未經批准,禁止對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冠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全國”“中華”“國家”“國際”“世界”“遼寧省”“遼寧”“全省”“省級”等字樣。禁止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考試費、鑒定費除外),未經批准,禁止頒發的證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全國”“中華”“國家”“遼寧省”“遼寧”“全省”“省級”“職業資格”或“人員資格”等字樣和國旗、國徽標誌。

  禁止以擔任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為名收取費用(會費除外)。禁止違反規定向所屬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辦事機構收取或變相收取管理費用。禁止違反規定以保證金、抵押金、集資等形式變相收費。禁止採取“收費返成”等方式吸收會員、收取會費。禁止其他違法違規收費行為。

  會費標準不得超過4檔

  《通知》表明,會費標準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錶決通過,未按規定程式制定或修改會費標準的,一律不得收取會費。會費標準最高不得超過4檔。會費必須開具社會團體會費票據,其他收入及往來款項不得使用社會團體會費票據。對政府定價管理的收費項目,行業協會商會應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不得在價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費用。

  《通知》明確,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從根本上解決行業協會商會依託行政機關或利用行政影響力亂收費問題。

  此外,《通知》還提出,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行業協會商會自律公約制度。實行行業協會商會收費信息集中公示制度。發揮第三方評估監督作用。建立行業協會商會失信黑名單管理制度。加大處罰力度,建立綜合監管機制。2021年3月底前,省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地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情況開展抽查檢查。(文 周青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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