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瀋陽跨境電商綜試區設立以來,建成跨境電商二級節點、5個跨境電商産業園區和5個跨境電商監管場所,全面開通跨境電商1210和9610進出口業務。
7月15日,瀋陽海關、瀋陽市商務局召開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以下簡稱“B2B”)出口業務推介會,討論和交流跨境電商B2B業務通關要求和申報流程。
瀋陽海關,遼寧省商務廳,瀋陽市財政局,瀋陽市商務局,瀋陽綜合保稅區桃仙管委會、近海管委會,瀋陽跨境電商産業園區及企業代表100余人參加了推介會。
推介會現場 供圖 瀋陽市商務局
會上,瀋陽市商務局二級巡視員李榕對瀋陽跨境電商綜試區的建設情況作了介紹。瀋陽跨境電商綜試區設立以來,在瀋陽海關的支持下,不斷完善“六體系,兩平臺”建設,綜試區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跨境電商B2B出口業務的開通,將對鼓勵瀋陽傳統外貿企業轉型、促進海外倉建設和使用、降低國際物流成本、助力瀋陽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産生積極作用。為配合政策落地和業務開展,近期瀋陽市商務局聯合市財政局共同印發了《瀋陽市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對跨境電商9610、1210、9710、9810等全模式壯大跨境電商經營主體,擴大跨境電商B2B出口業務規模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
瀋陽海關口岸監管處、企業管理和稽查處,渾南海關,瀋陽數據分中心,桃仙機場海關,瀋陽郵局海關等部門重點推介了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業務、跨境電商企業備案及信用培育、企業端與海關數據對接等業務內容。下一階段,瀋陽海關和瀋陽市商務局將密切合作,進行業務申報系統實單測試,正式開通跨境電商B2B出口業務,支持跨境電商企業積極參與並不斷擴大在沈業務,共同建設瀋陽成為區域跨境電商企業集聚中心和商品集散中心。
據了解,2020年,海關總署發佈《關於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為跨境電商B2B出口業務設立了新的監管模式,對試點業務有關監管事宜作出規定,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710”,全稱“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直接出口”,簡稱“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適用於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的貨物;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810”,全稱“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海外倉”,簡稱“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適用於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貨物。根據規定,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適用全國通關一體化,也可採用“跨境電商”模式進行轉關。
2021年6月22日,海關總署發佈《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47號(關於在全國海關複製推廣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明確指出,在全國海關複製推廣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文 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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