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春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月活動啟幕
2021-12-22 18:40:56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王巍責編:馮薇薇

鞍山:春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月活動啟幕_fororder_活動現場 攝影 董楠楠

活動現場 攝影 董楠楠

  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為打造共建共享碧水藍天,進一步做好鞍山市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近日起,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聯合各屬地治安部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月活動。活動當天,全市107個派出所同時進行了宣傳。

  據介紹,鞍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17日發佈了《關於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經鞍山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整治行動期間,鞍山全市域內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鞍山:春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月活動啟幕_fororder_志願者參與發放傳單 攝影 董楠楠

志願者參與發放傳單 攝影 董楠楠

  為落實政府規定,鞍山市公安局在全市人員相對密集的場所搭建宣傳展點,採取懸挂橫幅、設置宣傳展板、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宣傳材料等方式開展宣傳工作。活動中,民警耐心接受群眾諮詢,為群眾提供政策解讀,重點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時間、要求、舉報途徑。

  鞍山岫岩石廟子派出所從“禁放令”頒布以來,結合轄區實際,充分發揮“社區民警+一村一輔警+網格員”模式,深入村屯、集市、企業開展“禁放”宣傳活動,截至12月18日,共張貼通告100余份,發放傳單2000余份,進一步提高了農村群眾對禁燃煙花爆竹規定的知曉率,努力營造了群防群治、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鞍山:春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月活動啟幕_fororder_石廟子派出所民警走進村民家發送宣傳單 攝影 董楠楠

民警走進村民家發放宣傳單 攝影 董楠楠

  在本次活動中,鞍山公安局共印宣傳單100萬餘份,宣傳日首日累計出動警力380余人次,發放宣傳單5000余份,接受群眾諮詢350余次。

  下一步,鞍山公安機關將持續開展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行動。民警將走進轄區學校、婚慶公司、超市、公園、街道、社區、居民小區等重點部位送法上門,開展宣傳活動,同時繼續保持查處、打擊高壓態勢,強化檢查整治力度,確保“禁放令”落到實處。(文 張士龍 王蘭)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