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監管 瀋陽將開展專項執法檢查
2022-01-18 19:42:42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黃非責編:馮薇薇

  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王巍):《瀋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機動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將於2022年2月1日實施。《通告》將瀋陽市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由二環內區域擴大到三環及瀋陽市行政區內機場、鐵路貨場、物流園。

  為落實《通告》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監管,瀋陽市結合環境空氣品質保障集中強化執法要求,制定《瀋陽市2022年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專項執法方案》,通過對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內各類工地及企業作業現場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檢查執法,對低排放區內使用未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的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按照安排,2022年1月29日前為調查動員階段。各生態環境分局應在1月29日前將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調整情況及要求向本區域內相關重點單位告知,調查了解低排放區內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情況,就2月1日起停止使用國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的要求,做好動員告知工作;對在二環路內在用國Ⅱ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責令停止作業,限期撤場。

  1月30日—3月13日為強化執法階段。各有關生態環境分局組織對本轄區低排放區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專項執法檢查,每週不少於1次。其中2月8日,全市各有關生態環境分局開展一次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集中執法行動。

  3月14日—12月31日為常規執法階段。結合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抽測執法,各相關分局至少每半月開展1次低排放區執法檢查。全年基本實現本區域低排放區內工地及企業作業現場執法檢查全覆蓋。

  此外,當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時,瀋陽還將按照《瀋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有關要求,組織開展應急執法巡查。

  此次執法活動將重點檢查在用機械的編碼登記情況(懸挂或噴塗環保標識牌號、持PIN二維碼操作);核實確認機械排放標準階段,低排放區內高排放機械使用情況;機械污染控制裝置運行使用情況。對於編碼登記過程中無法識別排放標準階段(編碼首字符為X)的機械,執法部門經確認將要求機械所有人或使用人修改申報信息。

  為保障執法活動順利進行,各生態環境分局要明確主管領導、責任部門,探索“移動源——固定源一體化執法”模式。瀋陽將加大執法力度,對在低排放區內使用未達到達到國Ⅲ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的責令停止作業限期撤場,對於存在可視冒黑煙的作業機械責令停止作業限期維修;推進機械申報編碼登記,對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未經編碼登記或已編碼登記但未懸挂噴塗環保標識牌號、操作人無環保PIN二維碼的,要求及時進行申報登記改正,登錄環保部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平臺進行編碼登記。

  瀋陽市生態環境局將組織對各分局低排放區執法情況進行現場督導檢查;定期通報,並納入對各地區的績效考核中。對拒不整改的重點單位,瀋陽將向城鄉建設等行業(歸口)管理部門通報情況,協同推進。同時,瀋陽還將對典型違法案件進行公開報道,並及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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