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遼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通報疫情防控措施調整情況。
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遼疫防指辦〔2022〕390號
各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省疫情防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13號)精神,現提出遼寧省進一步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措施。
一、科學精準劃定風險區域
1.按樓棟、單元、樓層、住戶劃定高風險區,不得隨意擴大到小區、社區和街道(鄉鎮)等區域。無社區傳播風險情況下可不劃定高風險區。不得採取各種形式的臨時封控。
2.高風險區採取“足不出戶、上門服務”等管理服務措施,連續5天未發現新增陽性感染者及時解封,做到“快封快解”。
二、優化調整核酸檢測措施
3.不按行政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進一步縮小核酸檢測範圍、減少頻次。根據防疫工作需要,可開展抗原檢測。
4.對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和高風險區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核酸檢測,其他人員願檢盡檢。
5.除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托幼機構、中小學校等特殊場所需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外,進入其他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不再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再查驗健康碼。
6.重要機關、大型企業及一些特定場所可由屬地自行確定防控措施。
7.取消各級各類公路路口、火車站、公路水路客運站、機場等場所落地檢措施,不再對跨地區流動人員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
8.科學合理設置社會面核酸採樣點,為願檢盡檢人群提供核酸檢測服務。
三、優化調整隔離方式
9.對判定的密切接觸者,原則上實行5天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5天集中隔離,第5天核酸檢測陰性後解除隔離。
10.入境人員仍按要求實行“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
11.加強居家隔離和居家健康監測人員的規範管理。
四、強化醫療救治保障
12.陽性感染者要科學分類收治,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症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一般採取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收治。居家隔離期間加強健康監測,隔離第6、7天連續2次核酸檢測Ct值≥35解除隔離,病情加重的及時轉至定點醫院治療。
13.在現有定點醫院基礎上,指定綜合實力強、救治水準高、院感防控基礎好的醫院作為後備定點醫院,設置充足的救治床位和重症床位。
14.規範亞(準)定點醫院、方艙醫院管理,提高救治和服務水準。
15.二級以上綜合醫院發熱門診規範設置“三區兩通道”,應開盡開。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發熱診室。發熱門診24小時開診,配足配齊醫護人員。
16.提升醫療機構重症床位設置比例,加強重症醫護人員培訓和儲備。
17.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患者就診,醫療機構急診室、手術室、分娩室、重症監護室、血液透析室、兒科、産科等未經上級衛生健康部門批准,不得停診。
18.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加強醫護人員、後勤保障人員、病人和陪護人員管理,合理安排醫護人員備班備勤,防止因涉疫減員。
五、加強老年人疫苗接種
19.按照應接盡接原則加強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符合接種條件的老年人,尤其是80歲以上老年人儘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種和加強免疫接種,保障老年人身體健康。
六、落實個人防疫責任
20.倡導公民科學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遵守“一米線”、公筷制等文明禮儀。
21.倡導公民積極參加愛國衛生運動、健康遼寧行動,廣泛創建“無疫小區”,持續營造健康生産生活環境。
七、強化保障措施
22.對危重症患者、孕婦、兒童、高齡獨居老人、慢病人員、失能失智人員等特殊人群,充分了解其就醫用藥需求、疫苗接種及身體狀況,屬地和基層組織建立特殊人群臺賬,與專門醫療機構做好對接,設立應急“綠色通道”,保障就醫服務需求。
23.保障高風險區生活物資供應,同步劃定、同步配送到戶。保障防疫物品、消毒産品和止咳、退熱、抗病毒、治感冒、抗生素類藥品等市場供應。
24.保障群眾基本購藥需求。各地藥店要正常運營,不得隨意關停。不得限制群眾線上線下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處方藥物。
25.加強市場監管和巡查力度,嚴厲打擊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違法行為。
26.強化對封控人員、患者和一線工作人員等的關心關愛和心理疏導。
27.非高風險區不得限制人員流動,不得停工、停産、停業。將醫務人員、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電氣暖等保障基本醫療服務和社會正常運轉人員納入“白名單”管理,相關人員做好個人防護、疫苗接種和健康監測,保障正常醫療服務和基本生活物資、水電氣暖等供給,盡力維護正常生産工作秩序,及時解決群眾提出的急難愁盼問題,切實滿足疫情處置期間群眾基本生活需求。
28.進一步優化學校疫情防控工作。各級各類學校要堅決落實科學精準防控要求,沒有疫情的學校要開展正常的線下教學活動,校園內超市、食堂、體育場館、圖書館等要正常開放。有疫情的學校要精準劃定風險區域,風險區域外仍要保證正常的教學、生活等秩序。
29.強化涉疫安全保障。嚴禁以各種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單元門、小區門,確保群眾看病就醫、緊急避險等外出渠道通暢。
30.各地各部門要針對新形勢、新要求,細化各項風險應對預案,防止疫情大規模反彈,確保正常的疫情防控和生産生活秩序。
各地要堅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實二十條優化措施,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實際細化完善相關措施,不得層層加碼,也不得消極應付,堅決反對和克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遼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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