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變廢為寶”環保志願者實地探訪垃圾終端處理
2023-03-15 14:40:53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黃非責編:李勝蘭

  每個人每天都在産生垃圾,垃圾運輸車每天在不停運轉,這些垃圾都去了哪兒?又是怎樣處理的?

  為使公眾了解城市環保基礎設施,保障公眾對環境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提高公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3月14日,瀋陽市生態環境局、沈北生態環境分局、瀋陽市環保志願者協會聯合組織開展“學習垃圾處理知識 攜手共建美麗家園——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知識宣講”活動,60余名環保志願者實地參觀光大環保能源(瀋陽)有限公司。

圖片默認標題_fororder_3c53adadb1b0629cd6ce0d873f3d1e7

活動現場 攝影 李佩璇

圖片默認標題_fororder_微信圖片_20230315091738

志願者了解焚燒垃圾的過程 攝影 李佩璇

圖片默認標題_fororder_微信圖片_20230315091742

志願者參觀主控室 攝影 李佩璇

圖片默認標題_fororder_微信圖片_20230315091751

志願者了解垃圾運輸流程 攝影 李佩璇

圖片默認標題_fororder_微信圖片_20230315091806

活動現場 攝影 李佩璇

  光大環保能源(瀋陽)有限公司是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公佈的第四批全國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單位,每年為瀋陽市處理生活垃圾99.9萬噸。這些垃圾通過燃燒産生電能,實現熱能——機械能——電能的轉換,每年可輸送“綠色”電力3.6億千瓦時。

  在焚燒項目接待大廳,工作人員首先結合實景沙盤詳細向志願者們介紹了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全流程,並帶領志願者實地參觀了焚燒項目中控室、焚燒爐、垃圾吊控制室、煙氣凈化系統等設備設施,對垃圾焚燒産生的煙氣、飛灰、爐渣、廢水處理進行了詳細講解,同時對參觀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耐心地解答。

  志願者們親眼看到日常生活垃圾“變廢為寶”,都感到既好奇又新鮮。“想像中的垃圾發電廠應該是垃圾成堆、臭氣烘烘,沒想到這裡卻是環境優美、廠區乾淨、沒有臭味,如果不是親眼所見,真不敢相信。”志願者王香蓮説。

  瀋陽市環保志願者協會會長張志勇表示,環保志願者不僅僅是城市生態環境的守護者,更是城市生態環境的監督員、宣傳員。希望志願者們通過對垃圾處理知識的普及宣傳,帶動身邊人自覺行動起來減少生活垃圾排放,自覺做到垃圾分類,保護身邊的生活環境、生態環境。

  對於此次活動,瀋陽市沈北生態環境分局副局長陳奕辛表示,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目的是讓公眾實地了解環保工作,增進公眾對環保工作的信任度,在開放中促進理解,在理解中促進共治,在共治基礎上實現共享。同時,環保設施單位向公眾敞開大門,自覺接受公眾監督,加強與公眾的交流與溝通,也對促進企業乃至行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接下來,瀋陽市生態環境局將繼續聯合市環保志願者協會,持續推進瀋陽市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使公眾理解生態環境保護、支持生態環境保護、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激發公眾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意識,推動形成崇尚生態文明、共建美麗中國的良好風尚。

  為擴大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活動的社會影響力,吸引更多公眾參與,市民可通過“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小程式進行網上預約,實地打卡留言。(文 張麗彬)

圖片默認標題_fororder_圖片1

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小程式二維碼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