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撫順:藏在礦山裏的一闕詩
2023-04-23 15:45:59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黃非責編:李勝蘭

  幾代撫順礦工,把幾乎挖光的撫順地下煤獻給了祖國,把無私奉獻、敢打敢拼,不屈不撓的礦工精神留給了子孫後代,留給了這座城市。這種精神不僅一直在文學藝術領域滋養著這座城市,也在別的方面對這座城市産生著深遠的影響。

  《百年龍鳳》紀錄片的誕生

  2016年冬日裏的一天,礦工後代呂桂芬回了一趟龍鳳礦,去參加她原來的同事李延國張羅的一個口述歷史紀錄片和畫冊項目的拍攝。

  那天,她坐在一張從礦留守處接待室搬來的舊椅子上對著攝像機和照相機的鏡頭講述了一個多小時,手中的“道具”是一大一小兩本書,大的是一本1958年5月號的《人民畫報》雜誌,小的是一本叫《“伏虎”記》的連環畫。拍攝完講述的部分,她還按攝影師的要求到院子裏以俗稱“大架子”的龍鳳礦井架為背景捧著那本雜誌拍了照片。

  幾個月後,紀錄片《百年龍鳳》製作完成,出品方一欄如李延國所願,寫的是“大架子文化傳媒”。

文藝撫順:藏在礦山裏的一闕詩_fororder_3449b380-689b-4eff-bfe9-a93f737de2af

2018年1月,雪後的龍鳳礦井架 攝影 石立飛

  《百年龍鳳》的紀錄片和晚些時候出版的《燃燒》畫冊裏都有呂桂芬講述的故事。

  呂桂芬的父親呂振剛1952年到龍鳳礦313掘進小組工作,1954年開始擔任313掘進小組的組長。在他的帶領下,313掘進小組從一個落後小組變成全礦楷模,各種難採的煤、各種危險的任務,只要313小組上,肯定能把難題一一攻破。後來的313掘進小組先後被評為礦、局直至煤炭工業部的先進集體。呂振剛自己也先後被評為礦、局、市、省、全國煤炭系統勞動模範。

  呂振剛的事跡被新聞媒體大量報道。1958年5月號的《人民畫報》封面上,呂振剛手持風鎬的照片曾經讓無數煤礦工人引以為豪。1972年,以呂振剛和313掘進小組為原型創作的連環畫《“伏虎”記》由人民美術出版社出版,在全國引起很大轟動。《“伏虎”記》作者署名龍鳳礦宣傳組,是全部由煤礦工人自己編繪的一部連環畫。

  《琥珀詩報》的前世今生

  呂桂芬回憶,在其下鄉的新賓縣朝陽林牧場,有一個生産隊長王立明經常會收到遠方的城市郵來的報紙、雜誌,還有寫著“稿費”字樣的匯款單。

  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因為在文學創作上取得的成就達到了撫順市“文藝九條”中的標準,王立明被當成特殊人才調入撫順市群眾藝術館。

  王立明在調入藝術館之前,藝術館的一份刻鋼板油印的詩歌刊物《撫順詩報》在當地的詩人群體中已經有了一定的影響力。隨著這份小報影響力的與日俱增,在王立明的倡導下,詩報被改版為對開四版的季刊,後來又改為雙月刊。藝術館的副館長給改版後的詩報擬了個好聽的名字叫“滴落的松脂”,但是大家都覺得這個名字雖然充滿詩意卻不夠簡單直接。

  沿著副館長給出的思路想下去,大家想到了好幾個名字都不太令人滿意,直到有人提出,滴落的松脂億萬年後被煤礦工人採掘出來就是撫順的特産琥珀。撫順是舉世聞名的煤都,撫順人辦的刊物還有什麼名字比琥珀更合適呢?於是大家一拍即合,決定給改版後的刊物定名為《琥珀詩報》。

文藝撫順:藏在礦山裏的一闕詩_fororder_圖片111

1990年12期《琥珀詩報》

  後來曾任作家出版社副總編輯的商震回憶早年給《琥珀詩報》投稿的經歷時説,那時候能在“琥珀”發表一首詩至少可以高興半個月,如果還能發“外一首”,那簡直是可以慶倖一輩子的事。

  1990年是《琥珀詩報》最為高光的時刻,那年由《琥珀詩報》牽頭的全國新詩大賽不僅引來了《詩刊》參與主辦,邀請到張志民、楊子敏、柯岩等詩界大家擔任評委,還邀請到了葛蘭、黑束芹、霍焰、呂曉禾等朗誦獲獎作品。一時《琥珀詩報》的影響力在全國17家專業詩歌刊物中獨領風騷。

  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撫順和東北的其他重工業城市一樣經歷了改革的陣痛期。1996年,《琥珀詩報》停刊。

  2009年末,網友“瓦爾登湖一滴水”開始連載一部名為《區委書記》的網絡小説。隨著小説的繼續更新,網友們很快了解到這部小説的故事背景正是2005年到2009年以礦區的集中連片棚戶區改造為主的撫順市第一階段棚改工程。

  隨著棚改等越來越多針對老工業基地和資源枯竭型城市的優惠政策在撫順落地,這座百年的煤都重新煥發了生機,文學藝術領域重新繁榮了起來。2016年,沉寂了20年的《琥珀詩報》得以復刊。

  呂桂芬的女兒大學畢業後選擇回到家鄉,進入撫順礦工報從事采編工作,繼續書寫著礦山故事,傳揚著新時代的礦工精神……(文 袁媛)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