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瀋陽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2024年1月1日正式實施
2023-11-30 17:19:28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王巍責編:尹紅燕

  11月30日,在瀋陽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瀋陽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孟昭貴表示,《瀋陽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瀋陽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兩部地方性法規由瀋陽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經遼寧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批准,將於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兩部地方性法規出臺將全面提升城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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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佈會現場 供圖 瀋陽市人大常委會

  近年來,瀋陽市委、市政府著力推動營商環境建設水準整體優化提升,使瀋陽市連續兩年入選全國營商環境標杆城市,併入選2022城市營商環境創新城市。

  海綿城市是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築、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隨著城市化發展的不斷推進,城市人口的不斷增加,水資源短缺已經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因此制定一部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對於規範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與防災減災能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十分必要的。

  《瀋陽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共六章六十條,結構設置為:總則、市場環境、政務服務、監管執法、法治保障和附則。為了加強對市場主體的平等保護,條例規定,本市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適用各項政策,享有平等使用資金、技術、人力資源、土地使用權以及其他自然資源等各類生産要素資源和水電氣等公共服務資源的權利。

  《瀋陽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共五章二十八條,結構設置為:總則、規劃和建設、運行與維護 、法律責任和附則。為了明確建設海綿城市設施的要求,條例規定,建築與小區按照低影響開發要求規劃建設雨水系統,提高對雨水的積存和滯蓄能力;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結合內部排水管網整治、小區道路改擴建、綠地改造等工程因地制宜建設海綿城市設施。為了明確海綿城市設施的運行維護單位,條例規定,城市道路、綠地、廣場、排水防澇等市政公用設施中的海綿城市設施,由市或者區、縣(市)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專業單位負責運行與維護;公共建築、住宅小區、工業廠區等的海綿城市設施由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單位負責運行與維護;運行維護單位不明確的,按照“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確定運行維護單位。

  孟昭貴在發佈會上表示,《瀋陽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瀋陽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兩部地方性法規的出臺,對於瀋陽市加快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打造營商環境“升級版”,全面提升城市品質,推動新時代瀋陽全面振興實現新突破具有重要意義。

  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瀋陽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副局長李犁在發佈會上作表態發言。

  李犁表示,《瀋陽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出臺,對深入落實瀋陽市委、市政府“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城市”的目標要求、保護市場主體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進一步增強市場主體信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具有重大意義,標誌著瀋陽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進入了法治化、制度化的新階段。

  瀋陽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在加大宣傳培訓力度的同時,也營造平等保護、公平競爭、創新開放的市場環境。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以依法平等進入市場,瀋陽市營商環境建設局精簡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要求不得對市場主體變更經營場所設置障礙,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

  各相關部門將提升政務服務水準,規範行政權力運行;提升監管執法效能,嚴格規範執法;加強法治保障舉措,構建公平公開的法制環境。

  瀋陽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將在瀋陽市人大常委會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下,著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助力城市建設高品質發展

  “《瀋陽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是瀋陽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領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也是遼寧省唯一針對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瀋陽市城鄉建設局副局長畢明濤表示,條例為提高瀋陽市的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水準提供了法治保障,對於瀋陽市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助力城市建設高品質發展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瀋陽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完善了海綿城市建設責任體系,全面建立政府統籌、多專業融合、多部門協作的工作機制;健全了海綿城市規劃管理制度,明確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並逐級分解落實海綿城市技術指標和建設要求,與道路、綠化、水系、排水防澇等專項規劃充分銜接,發揮規劃管理的整體效能;加強了海綿城市設施運行維護管理,明確海綿城市設施運行維護主體,規定了對海綿城市設施進行定期巡查、養護和維修、不得損壞海綿設施等內容,切實保障海綿城市設施正常運行。

  瀋陽市城鄉建設局將根據《瀋陽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內容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或者實施細則,對條例進行具體、詳細、具有可操作性的解釋和補充,使條例內容得以貫徹實施,發揮實效;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管理領域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力度,持續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效能;充分發揮全面依法治市統籌作用,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將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情況納入依法治市考核重點內容以及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點統籌推進。(文 楊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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