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瀋陽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佈會,瀋陽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孟昭貴公佈《瀋陽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瀋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24年1月10日通過,經遼寧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于2024年3月29日批准,將於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快發展數字經濟,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産業集群”。近年來,中央相繼出臺了《“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和《數字中國建設整體佈局規劃》等文件;遼寧省委提出,著力建設數字遼寧、智造強省,構建支撐高品質發展的現代産業體系;瀋陽市委出臺了“數字瀋陽”建設行動方案。制定《條例》,是瀋陽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上述一系列決策部署的重要體現。
數字經濟事關瀋陽振興發展大局,制定《條例》,有利於進一步凝聚增強發展新動能共識,加快形成新質生産力,推動新時代瀋陽全面振興實現新突破。
數字經濟屬於新興領域,近年來,瀋陽市在推動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加快數字基礎設施佈局建設、發展數字經濟核心産業、推進傳統産業數字化轉型等方面出臺一系列政策,作出許多實踐探索,形成了寶貴的經驗做法;數字技術的快速發展,催生出一系列新業態新模式,需要從制度層面予以規範。制定《條例》,可以將這些成型的經驗做法和應予規範的事項上升為法律規範,有利於促進數字經濟的健康發展。
條例草案共八章四十一條,結構設置為:總則、數字基礎設施、數據要素、數字産業化、産業數字化、數字技術創新、保障措施和附則。
加強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是促進數字經濟發展的基礎。《條例》第八條明確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總體方向,規定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數字基礎設施建設佈局,推進信息網絡基礎設施、算力基礎設施、新技術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智慧化改造,為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數據作為新型生産要素,是數字化、網絡化、智慧化的基礎,已快速融入生産、分配、流通、消費和社會服務管理等各環節,深刻改變著生産方式、生活方式和社會治理方式。《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總體要求,提出促進公共數據開放共享、加快數據要素市場培育、推動數據要素有序流動、提高數據要素配置效率、探索建立數據要素收益分配機制。
協同推進數字産業化和産業數字化,賦能傳統産業轉型升級,是發展數字經濟的核心內容。《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促進數字産品製造業、數字産品服務業、數字技術應用業、數字要素驅動業等數字經濟核心産業發展,提出培育壯大大數據、人工智能、雲計算、物聯網、工業互聯網、區塊鏈、元宇宙、量子信息、網絡安全等新興數字産業;第二十五條規定加強數字技術與傳統産業深度融合,推進工業、服務業、農業等産業數字化。
數字技術創新是數字經濟持續發展的源動力。《條例》第二十九條明確數字技術創新總體要求,規定推進産學研合作,完善科技創新體系,以數字技術創新推動産業創新,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第三十條規定加快推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重點領域關鍵技術的攻關和突破。
瀋陽市數據局、瀋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相關領導在新聞發佈會上作表態發言。《條例》近日將在《瀋陽日報》上全文公佈。(文 楊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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