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學者熱議開放式小區 建設應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2016-02-23 10:49:13|來源:雲南網|編輯:王濤

  原標題:專家學者熱議開放式小區 建設應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我國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佈局問題,促進土地節約利用。”《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提出的這一構想,如一石激起千層浪,引起了廣泛關注和熱議。

  事實上,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或地區,都是沒有小區的,比如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住宅樓都是直接朝著大街或小巷,只有極少數豪宅才會有圍墻。

  近年來昆明也有開發商在嘗試建“開放社區”,城市規劃逐漸向街區制轉型,這種改變只是時間問題。中央要求已建成小區逐步打開,但是究竟該怎麼打開,打開後如何管理,還有待進一步出臺細則來落實這個問題。

  昨日,記者採訪了物業管理、房地産開發、城市規劃等相關行業的業內人士,聽聽他們對此有何看法。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 楊保軍

  已建成的住宅小區 首先實行行人穿行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楊保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封閉小區是農耕文明的理念,一個個樓盤是一個個“獨立王國”,公共服務設施不共享。但是,現代城市是開放的,以公共活動、公共空間作為特徵。

  楊保軍表示,對於已經建成的住宅小區,首先實行行人穿行,然後是自行車穿行,當然,管理也必須跟上。“大院情況下,物業管大門,當城市開放的時候是管大樓,每棟樓安全了,街道就可以開放了。”

  雲南省設計院集團城市規劃師、産業規劃室主任 郭凱峰

  通過試點 再總結經驗推廣

  “小區對外開放,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此舉體現了整合當前城市各項積極要素,進一步形成推進城市科學發展的合力與動力,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落實。”雲南省設計院集團城市規劃師、産業規劃室主任郭凱峰認為,目前很多小區的圍墻,往往隔絕出了一片又一片“孤島”,難以形成街區的活力,尤其在一些已建成的大型社區中,對道路形成阻隔,導致交通微循環不暢,影響很大。同時因為城市的公共空間都被小區花園擠佔了,一定程度上也浪費了土地資源。

  “中央要求已建成小區逐步打開,但是究竟該怎麼打開,我們只能靜待中央層面的提法,看下一步會不會出臺細則來落實這個問題。”郭凱峰建議,各地應首先將開放式小區的建設納入到城市的總體規劃中,通過試點,再總結經驗進行推廣。針對已建成的小區,應充分徵詢民意。

  郭凱峰表示,未來在具體執行上,並非所有住宅小區都適合推廣開放模式,更多要與城市管理結合在一起。以昆明為例,廣福路沿線的很多“邊遠小區”就比較適合封閉管理,而市中心等交通壓力大的區域,開放小區道路明顯利大於弊。至於那些內部道路等級低,相關配套低的小區則不建議對外開放,而且規模小的住宅區對外開放的難度也會比較大。

  雲南淩雲律師事務所律師 孫文傑

  應制定政策避免損害業主權益

  雲南淩雲律師事務所孫文傑律師表示,小區開放性管理出發點很好,首先可以資源共享,其次還可以優化相關道路,但在實行之前,需要考慮到小區內的治安等問題。“在實行之前,應該制定配套的政策或規定,一旦實行的話,物業公司的標準也會隨之提高,物業需要在如何更好的管理小區方面花費更多的人力和資源,並且需要有相應的部門或者業主委員會來監管物業公司,從而保障物管能有更好的作為,小區秩序更加完善。”

  孫律師説,由於目前業主委員會的審批有難度,如果小區實行開放性的話,建議可以簡化業主委員會審批程式,保障更多的小區有業主委員會,這樣便可更有效的監管物業,而小區的開放性管理也會容易一些。

  孫律師表示,小區開放後,外來人員一般只是穿過或者借用通過的話,小區內的公共區域還是歸業主所有。如果從小區業主利益方面來看,如果外來人員進入小區,享用小區的綠化資源、健身器材等其他公共資源,造成擁堵,或是業主使用困難的話,那對業主利益還是有一定損害的。這就需要制定相應的政策或制度,來對這些現象進行監管。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 徐昕

  已建成小區是否打開 應充分徵求業主意見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認為,新建住宅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沒有問題。但是對已經建成的住宅小區,是業主花錢購買的私有財産,小區規劃紅線內的道路,使用權歸全體業主公用,受憲法和法律保護。

  《物權法》規定,小區內部公共區域的産權歸全體業主所有,沒有義務對外開放,物業管理方式由業主大會決定,政府是無權干預的。對已建成小區是否對外打開,應充分徵求業主意見。

  昆明市物業管理協會秘書長 唐曉林

  智慧社區為開放小區提供硬體支持

  昆明市物業管理協會秘書長唐曉林介紹説,就他所知,最近十年來,昆明已經有開發商嘗試“開放式社區”了。以碧雞名城為例,該小區雖然緊鄰西二環,但卻沒有設置圍墻,整個小區與周邊的道路連通,附近小區的住戶也能方便地通過該小區,到達其他地方。

  唐曉林表示:“改變總是痛苦的,這與我們的傳統觀念確實存在一定分歧,但是不代表不好,未來的城市規劃一定會向街區制轉型,這種改變只是時間問題。相比封閉式的庭院小區,開放式小區的物業管理難度和運營成本普遍會增加。新形勢下,物業從業人員更應在管理的技術手段、方式方法上予以提升改進,而智慧社區的建設就為開放式小區提供了很多硬體支持。”

  “一個項目的好壞更多依賴於開發商的能力以及後續的物業配套服務,而不是小區的封閉與否。”保利雲南置業副總經理曹偉佳説,開放式小區有利於創建鄰裡之間的和諧環境,但考驗安保服務的水準,小區的開放更不可能一蹴而就。

  “很多物業管理問題,通過人員配置、技術改進都是可以解決的。開放式小區的推廣是社會進步的體現,我們應該倡導一種資源共享的生活理念,你可以通過別人的小區,別人也能通過你的小區獲得彼此的方便。”雲南保利物業服務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陳飛舟強調,一些不具備開放條件的片區,比如配套落後的老舊小區就沒必要開放。

  雲南龍宇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廖力平

  老小區對外開放會牽涉到《物權法》

  “從2008年以來,昆明市原則上就不再審批全封閉式小區的建設,要求小區建設應滿足視覺上的通透和開放,不過要想讓小區內部道路、綠化等配套設施完全對外開放,實行起來難度還是很大。”雲南龍宇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廖力平表示,多年前,昆明市就曾討論過推廣開放式小區的模式,但受多重因素的影響,當時條件並不具備,只能選擇折中辦法。

  廖力平説,小區的開放與否也應兼顧住戶對於私密性、安靜、安全性的居住要求。此外,對老小區改造會牽涉到物權法的問題,小區裏的公共配套部分,使用權本來歸全體業主,受法律保護,沒有義務對外開放,物業管理方式也是由業主大會決定,但是如果打開圍墻,任何人都可以進去,使用裏面的資源如道路等,這會侵犯小區業主的權益。

  “對於業主的賠償,對於安全和衛生的人力物力投入,在短時間內都是不容易解決的。”市民李先生也擔憂,此舉會面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比如治安問題,小區圍墻可以相對減少一些外來人口的流動,安全相對有保障;再比如停車問題,目前小汽車普及而停車位跟不上,很多小區內道路早已車滿為患,道路“公共化”之後無疑更加雪上加霜;最後,開放小區後,人多車多,噪聲是無法避免的。(都市時報記者 朱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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