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告別“野蠻生長” 規範發展成為共識

2016-03-14 20:44:36|來源:國際在線|編輯:楊玉國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趙春曉):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互聯網金融監管”再次成為熱點話題。

  如果説2015年是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元年,那麼2016年或許是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關鍵一年。今年李克強總理政府工作報告中“規範發展”的提法表明,隨著互聯網金融業態逐漸走向成熟,政府部門對互聯網金融的態度,也從“該不該進行監管”到“如何科學適度監管”,以及“如何完善具體的監管制度”。

  在今年全國政協的小組討論中,來自金融行業的委員們就互聯網金融的現狀和展望發表了看法。委員們的普遍共識是,應加強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有效監管,切實保護普通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互聯網金融迅速發展的原因是其普惠性

  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蔡鍔生指出:“這三年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是客觀環境與需求所決定的,因為銀行在普惠方面是有欠缺的。普通銀行以物理網點服務為主,物理網點覆蓋不到的地方,互聯網金融能夠實現全覆蓋和跨區域。從這一點來講,互聯網金融肯定是普惠的。”

  針對近期互聯網金融領域出現的e租寶事件等問題,蔡鍔生指出:“從普惠的角度出發支持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但是在慾望、浮躁的社會背景下,互聯網金融如何在普惠與利益之間找到平衡點是要面對的問題。”

  在互聯網金融的普惠性方面,持類似觀點的還有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徐明陽。他認為,金融本身具有普惠性,但是現在很多銀行“嫌貧愛富”、“見大不見小”。他舉例説:“你去銀行理財,5萬元以下的理財基本不怎麼理睬你,而餘額寶、支付寶1塊錢、10塊錢就可以理財,這個是想像不到的。”這些在傳統銀行做不到的地方,互聯網金融這種新興業態幫助人們解決了普惠性的問題,這是互聯網金融的優勢所在。

  徐明陽認為,餘額寶之所以有600億元的餘額,是因為它適應了廣大低收入階層的需求。在這方面,傳統商業銀行是沒有競爭力的,二者也沒有可比性。而這種新型的理財方式也是對商業銀行短板的補充。

  互聯網金融需要按照金融業規矩辦

  全國政協委員、前工商銀行行長楊凱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相比兩年前,談論互聯網金融更容易了。因為大家基本達成共識,無論是互聯網企業、傳統金融機構、金融監管者還是政府有關部門對互聯網金融的看法趨於一致。互聯網金融曾經作為新生事物“野蠻生長”,在監管上體現了寬容性,但是這幾年的實際運作情況教育了投資者、金融消費者,同時也教育了監管部門和傳統的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在今年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表示規範發展互聯網金融。

  楊凱生認為,互聯網是現代文明的産物,運用得好有利於提升金融業的服務水準、服務品質。從這個意義上,互聯網金融是有生命力的,應該得到長足發展。一些互聯網企業進軍金融業,滿足了公眾的需求,提升了金融的普惠性,但在發展中也存在不少問題,需要加強監管。無論是傳統的金融機構還是新興的互聯網企業,只要是從事金融行業,都要按照金融業的規矩來辦,只有這樣,才能體現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所提的規範發展的要求。

  互聯網金融需要借貸雙方信息透明

  3月10日,一份事關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的重要文件即《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初稿),牽動了金融行業的神經。據記者了解,該文件針對個體網絡借貸、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和互聯網消費金融從業機構的信息披露標準都提出了明確要求。對於進行個人間借貸的P2P平臺,文件要求必須詳細披露公司信息、平臺運營信息,同時還要對借款項目、借款人、借款機構的信息進行披露。

  針對此文件,全國政協委員、銀監會原主席劉明康表示:“雙方信息都應該有透明機制,最好互聯網公司與公安系統、信用卡系統、銀聯繫統實現掛鉤。這樣它的信息提供量就比較多,一定要保證雙方都是真實的出資人、真實的借款人,這個很重要。我贊成做一些規範,並且早就應該這樣執行了。”

  對於P2P貸款能否有資金池問題,劉明康明確表示:“不能做資金池,你怎麼能做銀行呢?互聯網貸款平臺應該是‘撮合性’的。”他強調,如果先把錢圈進來然後再找借款項目,這就成了銀行仲介,這是絕對不能碰的紅線,否則無法保護公眾的利益。

  劉明康委員表示,互聯網金融是一種新業態,其根本金融原理是健康的,有利於推動共享經濟、共享社會,而且還能減少消費環節、節約成本,對它我們要有支持的態度。

  互聯網金融需要加強對投資者風險意識的教育

  截止2015年12月,國內共有1302家P2P平臺死亡,668家跑路,涉及金額巨大。在網貸平臺上,很多中老年人拿著養老錢做投資,結果血本無歸。

  全國政協委員、原中銀香港總裁和廣北表示,經過多年的經濟快速增長以後,積累的一些問題現在依次爆發,而經濟下行會帶來一些難以把握和控制的風險。他認為:“風險與利益有千絲萬縷的聯繫,高收益的投資肯定伴隨高風險,高風險的行為背後肯定有一定利益的驅動,如果不把利益驅動加以有效的管理,可能有些風險還是控制不住。”

  和廣北認為,風險往往從懂風險的人向不懂風險的人轉移。民眾在買理財産品時,對於蘊含的真實風險並不了解。互聯網金融機構表面上看提供的信息很充分,但投資者不一定能看得懂。對此,和廣北建議:“要讓投資者有風險認知。老百姓買理財産品對裏面蘊藏的風險不清楚,所以要加大對投資風險認識的教育。”

  3月12日,在與證監會、保監會聯合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銀監會主席尚福林提醒投資者,在參與社會金融活動時,要著重做好“三看”:一是看對象,看是不是面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在籌集資金;二是看回報,看是不是承諾超常的高利回報,動輒高達百分之十幾、甚至百分之二十幾回報的情況是不可能做到的,有涉嫌非法集資之嫌;三是看行銷,看行銷是否公開宣傳,以公開宣傳的形式募集資金。看清三點以後再做審慎的投資決定。

  互聯網金融監管需要創新監管手段

  全國政協委員、原保監會副主席李克穆指出,互聯網金融,金融是主體,互聯網是手段。金融風險的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依然存在,而且傳導性更加迅速。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需要創新手段,他説:“針對互聯網金融平臺從申請、撮合、交易到支付等所有環節,都是留有痕跡的、可追溯的特點,定期和不定期實施留痕檢查,研究開展實時在線監管。通過開展遠程滲透性風險測評,及時堵塞互聯網金融的技術性漏洞,有效防範網絡和信息安全風險。”

  《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網絡借貸信息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等一系列文件浮出水面後,政府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思路也逐漸明晰。經過兩會期間的熱烈討論,互聯網金融監管辦法勢必將更加全面、更加規範、更加符合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