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23年無罪釋放 陳滿擬申請966萬餘元國家賠償金

2016-03-10 00:44:58|來源:中新網|編輯:韓基韜

  原標題:服刑23年無罪釋放 陳滿擬申請966萬餘元國家賠償金 

  中新網成都3月9日電 (記者 徐楊祎)“我們確實是提出申請966萬多元的國家賠償金。”9日,記者致電陳滿的大哥陳憶,證實了陳滿及其家人決定申請966萬餘元的國家賠償金。

  53歲的陳滿,因犯故意殺人罪、放火罪被判死緩,在其服刑23年後無罪釋放。2016年2月2日,陳滿回到了闊別近25年的故土,回到了位於四川省綿竹市迎祥路北段100號的父母家中。

  在與家人歡度春節後,陳滿前往醫院進行了體檢。體檢結果指出,陳滿患上了嚴重的胃潰瘍等疾病,需要後續長期治療。

  根據陳滿的國家賠償申請書顯示,申請人陳滿要求賠償義務機關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賠償人民幣9661332.92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853777.64元;申請人誤工費3707555.28元;醫療費、後續治療費1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300萬元;23年的申冤費用支出100萬元。

  申請書指出,陳滿在被剝奪人身自由時,就已經開辦了一家裝修公司並初具起色,其工資水準遠遠超過普通職工。以2015年最高法公佈的職工日均平均工資為基數,申請人的誤工費按照普通職工年均工資的2倍計算。

  陳滿還提出,要求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對於如此高額的賠償金額,陳憶告訴記者,這是陳滿本人與家人以及律師綜合陳滿當前身體狀況以及早年發展情況等因素後確定的。“不曉得最後能賠多少,肯定會有談判過程,不可能提好多就是好多。”陳憶説,律師下周就會前往海口辦理相關事宜,最快也需要一至兩個月才會有結果。

  “陳滿現在雖然身體不是特別好,但精神狀態很不錯。”陳憶説,現在弟弟陳滿正在學習使用電腦,準備逐步適應回歸社會,“沒有其他的安排,他就幫著家裏做點事,買買菜煮煮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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