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在當日國務院臺辦會同相關部門舉辦的專題發佈會上,國臺辦發言人陳斌華強調,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合情合理合法。對於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頑固分子,大陸決不容忍、決不姑息,必須反制、必須懲戒。在當前臺海形勢複雜嚴峻、賴清德當局謀“獨”挑釁的背景下,《意見》發佈施行,懲“獨”刑事利劍高懸,正當其時,大快人心!
發佈施行《意見》進一步充實反“台獨”、反干涉法律工具箱,合理合法,順應民心。《意見》根據《反分裂國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制定,對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和煽動分裂國家兩種犯罪作出具體規定,為司法辦案提供明確指引,是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應有之義,也是維護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正義之舉。“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的犯罪行為,嚴重違背島內主流民意,嚴重破壞臺海和平穩定,兩岸民眾對此早已深惡痛絕,呼籲應予以嚴懲。當天發佈施行的《意見》織就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天羅地網,包括許多島內民眾在內的兩岸同胞都拍手稱快。
《意見》的針對性強、可操作性強,將有力痛擊“台獨”。《意見》直指“台獨”分裂惡劣行徑,對“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國家犯罪予以嚴懲,對在教育、文化等領域推行“漸進台獨”以及打壓愛國統一力量等行徑依法懲治;《意見》堅持罪責刑相適應,嚴懲首要分子,從重處罰對外勾連;《意見》還在時間、空間上全面覆蓋,依法終身追責,適用缺席審判程式,塑造“境外不是法外”高壓態勢。《意見》紅線清晰、打擊精準,充分展現大陸對“台獨”分裂行徑決不容忍、嚴懲不貸的堅定意志和強大能力。
“台獨”是絕路,“台獨”頑固分子絕不可能逍遙法外!《意見》的出臺進一步完善懲“獨”法網,必將發揮依法反“獨”促統長效作用。廣大台灣同胞要自覺與“台獨”分裂言行劃清界限,堅決反對“台獨”分裂,以實際行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和自身安全福祉,堅定守護中華民族共同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