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7日電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26日駁回原告訴訟請求,裁定保留德國統一後開始徵收、旨在消除原東、西德地區經濟發展水準差距的“團結稅”。
2023年10月6日,德國柏林勃蘭登堡門被燈光點亮。新華社記者任鵬飛攝
這起訴訟由6名德國自由民主黨成員發起,他們認為“團結稅”違反德國《基本法》(相當於憲法),應予廢除。其理由之一是當前徵收的“團結稅”依據是第二期“團結協議”,而該協議已于2019年到期;另一理由是自2021年起,大約90%的納稅者已無須繳納“團結稅”,這違反了憲法中的待遇平等原則。
憲法法院認為,聯邦政府當前仍有用於“統一”事務的合法財政需求,但強調一旦這種需求消失,繼續徵收“團結稅”可能違憲。
德國1990年統一後引入“團結稅”,高於免征額的居民個人收入所得以及企業和資本所得,須繳納收入所得的5.5%用於幫扶東部地區經濟建設。近年來,德國國內一直有取消“團結稅”的呼聲,認為“團結稅”使部分項目過分依賴補貼,未能起到促進東部地區發展的作用。
2011年8月6日,在德國首都柏林的“東部畫廊”,遊人欣賞柏林墻墻體上繪製的塗鴉。新華社記者馬寧攝
德國聯邦政府響應這種呼聲,已調整相關納稅標準。按照2021年起實施的標準,年納稅額高於19950歐元的個人納稅者以及企業、投資者才需繳納“團結稅”。德新社援引德國經濟研究所數據報道,目前仍有大約600萬人、60萬家企業需繳納“團結稅”。
近年經濟數據顯示,原東德地區與原西德地區經濟水準仍存在明顯差距,東部居民平均收入更低、失業率更高。這種發展不均衡狀態也影響了政治。政治分析人士指出,德國選擇黨的迅速崛起,乃至本屆大選成為聯邦議院第二大黨,部分緣于東部選民對現狀的不滿。
2024年,“團結稅”為德國政府貢獻了126億歐元財政收入。據德新社報道,一旦憲法法院支持廢除“團結稅”,可能使今年聯邦財政預算出現127.5億歐元缺口,聯邦政府可能還得向納稅人返還2020年以來收取的650億歐元“團結稅”。
3月25日,在德國柏林,新一屆德國聯邦議院成立並召開首次全體會議。新華社記者杜哲宇攝
在今年2月舉行的新一屆德國聯邦議院選舉中,中右翼聯盟黨(基督教民主聯盟與基督教社會聯盟)得票率最高,已經和得票率第三的中左翼社會民主黨初步談定聯合組閣協議。聯盟黨主張廢除“團結稅”,而社民黨主張保留。
支持保留的人如德國稅務專家尤利婭·伊爾曼認為,現行“團結稅”僅對高收入者徵收,並不違反平等原則,反而在當下現實中顯得“更公平、更急需”。(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