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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銳評】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解決爭端有新路徑
2025-05-30 23:40:25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韓基韜

  5月30日,中國香港,人們見證了國際法治領域的一件大事——

  在眾多國家和國際組織代表注視下,33個國家的代表簽署了國際調解院公約,成為國際調解院的創始成員國。根據公約規定,3個以上簽署國根據國內法律程式批准公約後,國際調解院即正式成立,預計可于2026年初開業運營,總部落戶中國香港。分析人士對《國際銳評》指出,國際調解院是國際法治領域的創新之舉,填補了國際調解領域的機制空白,為完善全球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法治公共産品。這也是中國為維護世界和平所作的又一重要貢獻。 

  國際調解院是全球首個專門通過調解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法律組織,由中國與18個國家推動建立。從設立初衷上看,國際調解院根據當事方自願,可調解國家間、國家與他國投資者間以及國際商事爭議。目前,世界範圍內已經存在國際法院、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等,各方為何要推動建立國際調解院?這與變亂交織的國際局勢、各國的現實需求密切相關。

  當前,世界進入新的動蕩變革期。地緣政治衝突此起彼伏,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愈演愈烈。某些國家習慣以霸權行徑甚至發動戰爭去“消滅”分歧。同時,現有國際爭端解決機制在一些西方國家政治操弄下,要麼難以體現公平、公正精神,要麼陷入停擺,日益體現出局限性。

  有關專家在與《國際銳評》交流時表示,調解是《聯合國憲章》規定的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優先方法之一。國際調解院的建立踐行了《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是對訴訟、仲裁等現有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的有益補充,契合國際社會特別是全球南方對於構建更加公正、合理國際秩序的訴求。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簽署公約的33國大多是發展中國家,現場見證簽約的還有來自亞洲、非洲、拉美、歐洲等地區的數十個國家。有分析稱,過去出現國際爭端時,全球南方國家的利益很難受到真正保護,未來,國際調解院為它們提供了解決國際爭端的新方案。正如中方所言,這將“增強發展中國家參與度,推動國際爭端解決機制向公平普惠方向發展,提升全球南方在國際治理中的代表性與發言權”。

  一些資深國際法專家認為,國際調解院不僅融合了東西方治理理念,而且在解決爭端的效率、成本和規則等方面更具優勢。比如,現有爭端解決機制多是“事後裁判”,國際調解院則立足“事先滅火”;到國際法院打官司耗時且昂貴,而國際調解院的調解週期更短,並且“不站隊”,調解員來自中立第三方;另外,當事方保留對爭端處理進程的控制權,可更靈活地討論並達成雙方滿意的和平解決協議。

  此外,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很有深意。一方面,香港回歸本身就是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成功範例。另一方面,香港擁有獨特的區位優勢以及法治優勢,在國際調解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條件。這也見證了中國維護世界和平的努力與貢獻。

  近年來,從促成沙特與伊朗在北京握手,到推動巴勒斯坦各政治派別達成《北京宣言》;從致力於和平解決烏蘭克危機,到倡導和推動國際調解院公約簽署,中國持續為各國化解矛盾分歧提供中國智慧。這背後體現的是中華文化“以和為貴”理念。比如,中國歷史上有個“六尺巷”典故,説的是鄰裡雙方通過調解各自退讓三尺,成功化解了糾紛。在當今中國的社會治理中,“有事好商量”也充分發揮了作用。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王義桅對《國際銳評》指出,在聯合國成立80週年之際,中國推動建立國際調解院,展現了“和合共生”的東方智慧和維護世界和平的不懈努力,這與某些西方國家不斷製造紛爭的做法形成鮮明對比。亞洲和平和解理事會主席、泰國前副總理素拉傑表示,中國倡議建立國際調解院正當其時,期待同中方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為亞洲和平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以對話化解衝突、以協商調解紛爭”——國際調解院承載著國際社會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的期許,以及追求公平、法治、正義的願景。期待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它將為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發揮積極作用,為增進各國互信與合作注入新動能。當這棵幼苗長成大樹,世界必將多些美好與安寧。(國際銳評評論員)

標簽:國際銳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