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6月3日下午,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人口法令》第十條修正案,該修正案自通過之日起立即生效。
新法規規定,每對夫妻及個人可基於平等原則,依據年齡、健康狀況、學習條件、工作性質、收入水準及育兒能力等因素,自主決定生育時間、子女數量及生育間隔。
此前,越南《人口法令》第十條規定,除政府特別批准情形外,夫妻及個人僅允許生育一至兩個孩子。
據預測,越南“人口黃金期”將於2039年結束,適齡勞動人口規模在2042年達到頂峰,2054年後將出現人口負增長。(總臺記者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