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胡曉薇):2025年12月4日是中國第十二個國家憲法日,憲法日的設立傳遞著依憲治國、依法治國的重要理念。美國知名時事評論員艾那·唐根高度評價國家憲法日對加強法治建設的關鍵作用與意義,他深入觀察中國法治體系內在邏輯,認為中國的法治實踐始終圍繞著“人民至上”的治理智慧,將法制建設與治理改革有機結合,不僅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制度保障,為高品質發展鋪路架橋,也為當下充滿不確定性的世界交出全球治理的中國答卷。

美國知名時事評論員艾那·唐根(受訪者供圖)
“全面依法治國”彰顯中國治理深刻變革
艾那·唐根表示,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變革”,這絕非抽象的理念宣言,而是對中國正在經歷的治理轉型的精準概括。這場轉型完善了國家權力的運行方式、優化了權利保障結構,並且重塑了中國在全球治理體系中的定位。他認為,其內在邏輯可以通過價值、法律和治理三者之間的關係理解:價值構成法律的基礎,法律構成治理的基礎,而治理的合法性最終決定能否真正實現核心價值。正是這三者的緊密結合與相互促進,塑造了中國法治建設的獨特路徑,並賦予其全球性的影響力。
他指出,中國的法治體系實現了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法治的有機統一。2018年憲法修正案將“中國共産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寫入憲法總綱,法律成為承載人民意志的最高規範,也要求執政黨嚴格在法治框架內行使權力。《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通過制度化方式強化監督問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為社會與經濟活動提供了穩定可預期的法律基礎;這些舉措,共同構成了國家政治、社會與經濟現代化的堅實“硬體”。
國家憲法日強化規則意識與法治自信
在艾那·唐根看來,2014年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將每年12月4日設為國家憲法日,是中國法治建設的又一關鍵一步。這不僅象徵國家的合法性源於憲法,也在實踐上強化了社會整體的規則意識,促使公民與企業在法律框架內理解並維護自身權益,更向國際社會清晰傳遞出中國堅持“法治”的明確信號。
他強調,中國治理體系中的法律並非被動裁判規則,而是一種主動、前瞻性的治理工具,用以提升治理效能並與國家長遠目標保持一致。例如,環保法律與生態文明建設協同推進,經濟特區在法定授權下先行先試、再向全國推廣。教育、扶貧等領域的制度建設也展現了法律法規與政策並行的特徵。持續強化的反腐機制與制度化的政績考核形成雙輪驅動,一方面通過紀律與監督清除體制內的腐敗因素,另一方面通過目標管理確保治理始終圍繞提升人民福祉展開。
法治思維賦能中國式現代化與全球治理
艾那·唐根指出,這種強調法律框架與治理能力並重的邏輯,也體現在中國參與全球治理的實踐中。在《巴黎協定》談判中,中國推動“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等原則進入法律文本;在世貿組織改革上,中國主張提升多邊體系的有效性;通過“一帶一路”框架下的法律合作,中國致力於促進跨國投資與貿易規則的協調。此外,借助中國—東盟法治論壇等平臺,中國積極以法律為橋梁促進區域一體化,並在聯合國等場合倡導和平、主權、共治、普惠作為網絡空間國際交流與合作的基本原則。這些行動都指向同一目標:以規則提升合作的可預期性,以能力確保合作的可持續性。
在唐根看來,中國正在推進的法治改革,不僅是制度層面的完善,更是一場治理理念的深刻變革。他認為,當社會主體以法律為基礎,執政黨便能夠充分發揮守護人民利益的制度力量。法治帶來穩定與可預期性,執政能力決定效率與前瞻性,兩者共同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了可靠支撐,也為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世界提供了可借鑒的治理方案。
他進一步分析道,那些致力於強化問責、選賢舉能、服務集體目標的機制,正是現代治理合法性的關鍵來源。治理究竟服務誰,是所有國家都面臨的根本問題,而中國的探索給出的答案是:通過法律與制度安排,將“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深深嵌入治理的每一個環節。正是在這樣一場靜水流深的偉大轉變中,蘊藏著中國對於民族復興,乃至對於所有追求善治的國家與民族發展,最為深刻的貢獻與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