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孫磊6日在聯大通過人權理事會地位重審決議草案後的解釋性發言中表示,評價一個國家是否有人權,不能以別的國家標準來衡量,更不能搞雙重標準,甚至把人權當作干涉別國內政的政治工具,將聯合國平臺變為施壓對抗的場所。
孫磊説,中方歡迎聯大協商一致通過“人權理事會的地位”決議草案,保持人權理事會聯大附屬機構地位。作為聯合國主要人權機構,人權理事會是討論人權議題、推進人權治理的核心平臺之一。實踐表明,人權理事會現有地位、職權分工完全能夠滿足其工作需要。同時,近年來人權理事會工作政治化、武器化問題突出,確保其工作的公正性、客觀性和非選擇性是會員國面臨的優先、緊迫任務。
孫磊表示,地位重審關係到人權理事會發展方向,更關係到廣大會員國切身利益。中方始終主張重審進程應堅持會員國主導,聚焦人權理事會現有地位問題,並避免同聯合國80週年改革倡議、人權理事會效率進程等混為一談。人權理事會地位重審,是重溫初心、與時俱進的重要契機。
孫磊指出,人權是歷史的、具體的、現實的,不能脫離不同國家的社會政治條件和歷史文化傳統空談人權。國際社會要奉行主權平等、遵守國際法治、踐行多邊主義、倡導以人為本、注重行動導向,在聯合國旗幟下加強團結合作,努力校正人權治理方向,提升人權治理效能,包括推動人權理事會公正客觀開展工作,平衡推進各類人權,消除政治化頑疾,加大對發展中國家能力建設和技術援助投入,以務實行動應對全球性人權挑戰,推動全球人權治理朝著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發展。
孫磊強調,中國高度重視尊重和保障人權,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不斷提升人權保障水準。中國六次當選人權理事會成員,始終是全球人權治理的重要參與者、倡導者、推動者。中方願繼續同各方一道,恪守《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弘揚全人類共同價值,共建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權治理體系,推動人權理事會更好履職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