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9月21日宣佈,對美國谷歌公司處以4.03億歐元罰款,原因是該公司在處理用戶位置數據時違反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這是愛爾蘭數據保護機構開出的金額較高的罰單之一。
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當天表示,此次處罰源於大約6年前啟動的一項調查。調查涉及谷歌“網絡與應用活動”“位置記錄”以及“位置精確度”三項功能,重點審查谷歌在2018年5月25日至2020年2月4日期間處理用戶位置數據的方式。
調查認定,谷歌在相關數據處理過程中未能滿足合法、公平和透明原則,違反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
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副專員格雷厄姆·多伊爾説,位置數據可以透露大量個人信息,其中包括具有高度私密性質的信息。由於谷歌在相關時期的數據處理方式存在問題,一些用戶可能並不知道自己的位置數據會被用於個性化廣告或推斷個人興趣。此外,谷歌保存部分用戶位置數據的時間超過必要期限,進一步削弱了用戶對個人數據的控制。
除開出4.03億歐元的罰單外,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還要求谷歌在6個月內調整相關數據處理方式,使其符合歐盟數據保護規定。
谷歌回應説,此案涉及的是已經更新的歷史政策。自2019年以來,公司已大幅調整相關做法,並推出自動刪除位置數據等功能。用戶可以選擇每3個月、18個月或36個月自動刪除賬戶數據,也可以完全關閉個性化廣告。谷歌表示,公司近年來還提高了有關位置數據處理方式和賬戶設置的信息透明度。
編譯 | 原丁
編輯 | 王琮
簽審 | 劉鵬
監製 | 劉軼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