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出臺45條政策措施支持擴大消費

2017-04-17 16:34:53|來源:青島日報|編輯:闞金劍 |責編:張琳瑞

    原標題:青島出臺"45條"支持擴大消費 覆蓋教育、住房多領域

  青島市政府日前出臺《關於運用綜合政策措施進一步支持擴大消費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支持提高城鄉居民消費能力、提升教育消費、擴大文化體育消費、升級旅遊休閒消費、促進健康養老家政消費、穩定住房消費、擴大信息消費、促進綠色消費、促進農村消費、改善消費環境等十個方面實施45條政策措施,加大財政、産業和社會政策調控力度,進一步支持擴大消費,推動我市經濟進入良性循環。

  在支持提高城鄉居民消費能力方面《意見》要求,深化企業收入分配改革,全面落實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同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健全企業工資水準決定機制、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支持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給予小微企業等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給予就業困難等人員就業社會保險補貼適時提高公益性崗位補貼和協保人員就業、生活補助標準;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穩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準和居民大病保險待遇,深化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

  在支持提升教育消費方面《意見》要求,改善各類學校辦學條件,著力解決中小學大班額、食堂和農村學校音體美教師不足等問題;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免除學雜費政策,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最低標準,統一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教育,對非營利性民辦中小學校出資人給予獎勵、對民辦教育新上項目實行貸款貼息;擴大教育培訓消費,整合職業教育資源推動職業教育發展,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相關教育培訓實踐,為“雙創”提供更多人才支撐。

  在支持擴大文化體育消費方面《意見》要求,增加文化産品有效供給,對文化創意産業項目給予貸款貼息,推進文化創意産品開發試點;開展系列文化消費優惠活動,推進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相關工作,發行文化消費卡,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和傳承人資金補助工作;創新發展文化消費,支持實體書店融入文化旅遊、創意設計、商貿物流等相關行業,制定推動數字文化産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體育消費,設立體育産業發展引導基金,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體育設施建設和開發,充分採用“互聯網+體育”模式,推進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向社會開放,加大全民健身經費保障力度。

  在支持升級旅遊休閒消費方面《意見》要求,推動旅遊基礎設施升級擴容,加快重大旅遊基礎項目建設,完善智慧旅遊服務體系;做大做強旅遊市場,創建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加強對旅遊項目的扶持,引進、培育和發展一批高端濱海度假項目;促進旅遊消費升級,建設1到2處公共遊艇碼頭或水上運動中心,探索試點遊艇租賃業務,積極爭取國際郵輪入境外國旅遊團15天免簽政策,推動國家級健康醫療旅遊示範基地建設;推動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依法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探索建立中小學生春秋假期制度;完善和落實離境退稅政策,提高服務水準,擴大入境旅遊消費規模。

  在支持促進健康養老家政消費方面《意見》要求,加快豐富醫療衛生資源,鼓勵社會資本興辦我市資源相對不足和社會需求旺盛的醫療機構,取消對社會辦醫療機構的數量和地點限制,加快完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加強孕産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設;擴大養老服務有效供給,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完善和提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功能,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統一為全市60周歲以上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推動醫養結合,完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在穩定住房消費方面《意見》要求,深化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完善住房補貼制度,嚴禁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以單位名義建設或團購住房;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適度擴大租賃補貼發放範圍;推進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鼓勵採取貨幣化安置方式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加快實施老舊小區綜合整治改造;完善住房公積金政策,支持無房職工租賃住房消費,實行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異地貸款,將異地貸款範圍由省內擴大至全國;落實房地産稅收優惠政策,對個人出租住房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按1.5%的稅率徵收增值稅,按4%的稅率徵收房産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免征增值稅;個人購買住房契稅優惠範圍由家庭唯一住房,擴大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為支持擴大信息消費,我市將全面推進“互聯網+消費”行動,增強軟體産品供給能力促進服務消費,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為支持促進綠色消費,將完善綠色採購制度,推動工業節能減排,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推動節能環保低碳循環經濟發展,引導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發展。為支持促進農村消費,將加快發展農村電子商務,提高農村低收入人群收入,改善農村居民生活條件。為支持改善消費環境,將培育農産品市場,推進消費品工業提質增效升級,改善消費物流條件,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培育發展消費金融組織和消費類社會組織,強化消費引導,提升産品和服務標準。(記者 沈俊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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