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淄博首起買賣公民個人信息案告破 三人被判罰款
大眾網淄博4月17日訊:近日,記者從淄博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由淄博市高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買賣公民個人信息案開審,鄭某等4人因犯侵犯公民信息罪,被判處罰金三千元到六千五百元不等。
鄭某是承包戶外廣告的個體戶,2015年,鄭某在各小區跑廣告時,結識了淄博許多裝飾公司的員工,通過交換或者到樓盤現場偷拍,鄭某獲取了淄博多個小區的三千多條業主信息。隨後,淄博某裝修公司經理法某為提升推廣公司業務,分兩次以2200元的價格從鄭某手中購買小區業主信息3000余條,而後又將該信息以1000元的價格出售給某裝修公司經理王某某。王某某購買後,又將該信息以1500元的價格出售給韓某。2015年11月,四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罪被刑拘,淄博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韓某、王某某、法某某、鄭某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以非法獲利為目的,非法獲取、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均構成侵犯公民信息罪。
最終,被告人韓某犯侵犯公民信息罪,判處罰金3000元;被告人王某某犯侵犯公民信息罪,判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法某某犯侵犯公民信息罪,判處罰金6500元;被告人鄭某某犯侵犯公民信息罪,判處罰金4500元。(記者 徐丹青 通訊員 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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