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出臺政策鼓勵舞臺藝術青年人才創作

2017-04-19 14:07:12|來源:齊魯網|編輯:闞金劍 |責編:張琳瑞

  原標題:山東省出臺扶持政策 鼓勵舞臺藝術青年人才創作

  齊魯網4月19日訊:為鼓勵和支持舞臺藝術領域青年專業人才開展更多藝術實踐,提升其綜合素養、創作能力和藝術水準,加強山東省藝術人才隊伍建設,山東省文化廳決定在全省開展“山東省舞臺藝術青年人才創作項目”工作,並於4月18日印發了《山東省舞臺藝術青年人才創作項目扶持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青年人才的界定

  辦法對於青年人才做了界定:山東省舞臺藝術領域中從事劇本(腳本)創作、導演(編導)、作曲(唱腔設計)、舞美(燈光、服裝、化粧造型)設計、表演(限主演)等工作的45歲以下專業技術人員。由上述人員組成創作團隊並由相關藝術創作生産單位申報實施的舞臺藝術劇(節)目,才符合申報條件。

  扶持數量及額度

  辦法規定,青年人才創作項目扶持工作每年評選一次,每次不超過10個項目。其中大戲不超過2個、每個不超過50萬元,小戲不超過8個、每個不超過10萬元。 符合條件的文藝單位和青年人才可以連續申報、多次扶持。但已有項目尚未完成結項的不得申報新項目。由市級文廣新局或省直文藝單位統一組織報送,不受理個人申報。有項目需要申報的青年文藝工作者,應當邀請其他創作人員組建創作團隊,並協調相關藝術創作機構作為項目主體進行申報。

  申報的範圍包括大型戲曲、話劇兒童劇、歌劇、舞劇、雜技劇、音樂劇、小劇場戲劇、跨界融合作品(簡稱大戲),以及小型戲曲、獨幕劇、小歌劇、小舞劇、小型音樂劇(簡稱小戲)。其中,大戲90分鐘以上(兒童劇60分鐘以上),小戲20分鐘以上。

  項目主創人員應當以我省青年藝術才為主,其中45歲以下人員佔總人數2/3以上。申報材料包括:成熟劇本和導演闡述,青年主創團隊名單及藝術簡介,較為詳細、切實可行的實施計劃。

  項目評選和實施

  省文化廳組織專家組,開展項目評選工作。扶持項目應為原創作品,或由小説、影視劇等其它文藝樣式改編創作的作品,不包括對其它劇種的一般性移植;應具備較高的思想性、藝術性和觀賞性,創新意識強,創作題材、藝術理念和表現方式新穎;申報單位具有良好的行業聲譽和較高的藝術創作演出實力。項目主創人員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無違法違紀或其它形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行為。

  省文化廳與項目單位及其青年主創團隊簽訂資助協議,約定項目實施期間的權利、義務,規範項目實施工作。實施期間,申報單位要充分尊重項目團隊創作意圖,積極為項目提供週邊保障、開展工作監督,協助安排助演人員、開展排練演出和行銷宣傳,加強經費管理和工作統籌,推動項目順利推進、按時結項並接受省文化廳驗收。

  項目團隊對項目實施的思想品質和藝術品質負主要責任,並自覺接受申報單位的領導、監督,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財經規定,強化節約意識、團結意識、合作意識,群策群力推動項目順利實施。省文化廳還將邀請相關人員組成專家團隊,為入選項目提供專家指導、學術研討和藝術把關。

  監督驗收

  項目的實施主體及上級主管部門應當經常檢查調度項目實施情況,及時聽取創作團隊工作報告,協助解決實施期間的問題和困難;加強對創作項目經費使用的管理、監督,保證資金安全、高效使用。

  項目資助資金應當專款專用,主要用於作品創作製作、排練演出等直接支出,不得用於發放演職人員補貼、設備設施購置。除個別特邀主創人員外,項目團隊不得領取創作勞務。省文化廳邀請專家開展結項驗收工作,全面考察項目的思想主題、藝術水準。省文化廳將匯總全省青年編劇、導演、作曲、舞美設計、表演、藝術評論等藝術工作者信息,建立“全省舞臺藝術青年人才名錄”,支持青年創作人員密切聯繫、加強溝通、深化合作。並不定期舉辦青年藝術人才座談會、研討會、集體采風及其它學習交流活動,加強青年人才溝通聯絡,形成青年人才聚合效應。(記者 朱訓壯 陳志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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