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明確主管部門 嘗試用制度化解共享單車難題

2017-04-25 10:47:12|來源:人民日報|編輯:闞金劍 |責編:董健雄

  原標題:濟南 共享單車愉快上路

  自去年起,共享單車以其便捷受到追捧,在不少城市躥紅。然而,媒體曝光的破壞或霸佔單車、亂停亂放等負面現象,也飽受詬病,給城市治理出了一道新題。

  共享單車,政府該不該管?該怎麼管?山東濟南嘗試用制度化解難題,依法依規履行監管責任,回應群眾需求,摸索出一條治理路徑。目前,濟南共享單車平均比一線城市使用率高70%左右,投訴率則比全國其他城市低60%左右。

  明確主管部門,政、企、市民各有分工

  在大街上用“鋪車”的方式佔領市場,是共享單車企業普遍使用的方法。

  濟南市停車管理辦公室專職副主任韓軍慶認為,共享單車躥紅的背後,顯示出老百姓的巨大需求,也補上了傳統公共自行車必須有樁停放的短板。但是,很多共享單車擠佔了人行道等公共空間,還有企業隨意投放、缺乏管理,這些都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濟南是一個非常適合騎單車的城市,可以緩解交通擁堵狀況,低碳環保,還可以解決城市交通的最後一公里,因此對於共享單車,濟南的態度一直是鼓勵和支持。”韓軍慶説,“但是也要有一個理念:自行車回歸城市,必須是有序的。要在規範中發展,在發展中規範。”

  停車問題,各個地方相關管理部門並不一致,有的歸城管、有的歸交管,還有的歸住建等部門。對於停車帶來的城市治理問題,都是相關部門,卻難找主管部門。

  共享單車興起之初,濟南市委市政府便決心拓寬城市治理思路,推廣好共享單車這種模式,最終為城市和老百姓服務。對此,濟南首先明確了主管部門,即濟南市停車管理辦公室,還明確了政府規範管理、企業規範運營和市民規範使用的原則,促使三方面形成合力。

  推薦停車點,審核定位系統、誠信機制

  走在濟南歷下區寬厚裏商業街上,沿途就能看到一塊塊豎立著的“摩拜單車推薦停車點”的牌子,地面上用粗白的線條勾畫出方正的停車區域。在這片“摩拜街區”,共設置了9處摩拜單車停放點,其中最大的停放點可停放50輛單車。

  今年初,共享單車還未全面進入濟南,市停車辦就按照濟南市委市政府要求,在調研共享單車發展情況和其他地方管理基礎上,起草制定了《濟南市關於鼓勵規範發展互聯網單車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濟南市關於互聯網單車運營企業準入要求》和《濟南市中心城區共享單車停放技術導則》,對有意向進入濟南的共享單車企業從技術、運維和服務等各方面進行嚴格審核,準入有標準,運行有規範,只要達標,企業就可以入駐。

  車子是否裝有車載定位系統、誠信評價扣分機制、退出機制等,都是審核的重點。企業還需要出具其註冊銀行的註冊押金監管協議,評估押金風險。“自行車自帶定位,就可以進行有序維護;失信增加騎行成本,將鼓勵市民文明騎行;同時也要確保市民資金安全,這些都是政府要考慮的問題。”韓軍慶説。

  相應地,濟南市對停車區域合理布點,由市主管部門與各區聯動,直達街道辦事處,一個停車點成本在200元左右。第一批布點605處,投放車輛11000輛,現已全部完成,主要集中在公共交通樞紐附近、大型商業網點周邊、交通流量較大的道路和50條禁停道路上。

  第二、第三批停車點的設置,將在大數據分析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和補充,在市民經常停放卻未布設停車點的區域進行考察、布點,既要進入社區,解決“最後一公里”的問題,也要兼顧郊區和城鄉結合部。預計這兩批將再布點近4000個,至少容納4萬輛單車。

  今年2月,濟南市公安局發佈了《關於嚴厲打擊破壞共享單車運行秩序違法行為的通告》,對惡意破壞、毀棄、盜竊共享單車,以個人佔用為目的,將單車另行加鎖、轉移至非公共區域存放等行為,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監管責任政府要擔,運營機制交給市場

  “濟南是我們投放得非常好的城市,市民的接受度和政府的跟進配合都是我們最初沒想到的。”摩拜單車華北區總經理邢林説,“不與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進行溝通就強行投放,後果就是給整個行業帶來污名,讓人覺得這是一個沒有規矩的行業,可以隨便往馬路上扔車。”

  去年7月,濟南被列為公交都市試點城市。怎麼發展好公共交通,是市委市政府面臨的重要課題。考慮到濟南市民對自行車的需求,除了共享單車,濟南市政府此前也推廣了有樁公共自行車。

  山東大學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院長曹現強認為,共享經濟作為一種新的經濟形態,很值得加以利用。濟南一方面要積極鼓勵、引導,另一方面也要加強監管。目前,濟南已經出現了政府、市場、社會組織共同參與公共交通治理的格局。

  曹現強説,監管是在放開的前提下進行的,放是前提,管是必然。但監管並不同於管理,而是要更多地考慮怎麼彌補市場失靈的問題。共享單車是引入了市場的力量,儘管眾多企業自發進入,但這並非是説政府發展公共交通的責任就沒了。品質監管、退出機制等,都是政府應該做的。至於具體的運營機制,則應該儘量放開,交給市場、企業去探索、創新。

  “新興的經濟形式,在初期可能會走一點彎路、有一些問題,不應該一棍子打死,動輒限制、取締。”曹現強表示,“出了問題,要考慮完善相應的制度,提供制度供給,更好地進行合作、強化監管。像濟南市政府積極支持的這種態度就很可取。”(人民日報記者 王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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