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舉報非法集資最高獎勵100萬元

2017-08-11 10:01:02|來源:青島日報|編輯:闞金劍 |責編:趙瀅溪

  原標題:舉報非法集資最高可獲100萬元獎勵

  青島在打擊非法集資行為方面再出 “重拳”——公眾舉報非法集資行為,經查證屬實並依法處理後,舉報人最高可獲100萬元的獎勵。這是記者從昨日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的。

  發佈會上重點介紹了市金融辦、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聯合印發的 《青島市非法集資案件舉報獎勵辦法》,該辦法已正式發佈實施。根據這個辦法,青島把舉報非法集資的獎勵標準分為三個等級。一級:提供關鍵證據,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獎勵標準按涉案金額的 1‰給予獎勵,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二級:提供部分證據,不直接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相符。獎勵標準按涉案金額的0.6‰給予獎勵,不足 3000元的按3000元獎勵,最高不超過60萬元。三級:不能提供相關證據,舉報內容與查辦事實基本相符。獎勵標準按涉案金額的0.2‰給予獎勵,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市金融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從各地已出臺的非法集資案件舉報獎勵辦法來看,青島的獎勵標準是目前全國最高的。

  依據此辦法,公眾發現非法集資活動線索, 可直接撥打市政務服務熱線“12345”舉報,也可向當地區、市政府和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舉報。辦理案件部門根據舉報線索和提供的證據材料,經查證屬實後,由同級防範打擊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機構辦公室按照相關程式實施獎勵。

  辦法特別指出,因涉嫌非法集資線索屬涉密內容,不接受對獎勵情況的諮詢。未經舉報人書面同意,嚴禁洩露舉報人姓名 (名稱)、聯繫方式、舉報內容和獎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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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青島市新發8起涉嫌非法集資刑事案件

  市金融辦相關負責人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近年來,非法集資犯罪手法不斷翻新,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國家政策,打著“經濟新業態”“金融創新”等幌子,從商品行銷、資源開發、種植養殖等“實體經濟”向理財、眾籌、期貨、虛擬貨幣等純粹“資本運作”轉變,噱頭更新穎,迷惑性更強,投資者辨別難度加大,消費返利、養老投資等新型犯罪層出不窮,“互聯網+傳銷+非法集資”模式案件多發,層級擴張快,傳染性很強,防範打擊難度進一步加大。

  近年來,青島市也相繼發生多起非法集資案件,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影響社會穩定。2017年上半年,我市新發涉嫌非法集資刑事案件8起,涉案金額3.21億元,集資參與人員1560人。其中4起案件為民間投融資類仲介機構線下高息利誘進行非法集資活動;3起案件為利用互聯網平臺以眾籌二手車等為名義允諾到期返還高額利息及本金;另1起案件是以建廠房購設備擴大生産為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目前,這些案件司法機關正在偵辦審理過程中。 ​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記者 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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