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濟南遠光燈抓拍設備啟用滿月 3個點位日均處罰50多起
8月初,經十路環山路口(東向西)、旅遊路港九路口(東西雙向)啟用了遠光燈抓拍設備。據濟南交警數據統計,運行一個月以來,3處點位日均處罰50多起。按照計劃,抓拍點位近期還會增加。
科技解密
一次違法生成4張照片人工審核後處罰
8月22日0:37,旅遊路港九路路口亮著路燈,4輛汽車由西向東駛來,經過了此處的遠光燈抓拍點位。其中2輛汽車因為濫用遠光燈,依次被抓拍處罰。
第一個被抓拍的是輛計程車,在距離抓拍點約70米時,系統自動拍下了一張遠端照片。數秒之內,又拍下了中端、近端和一張清晰記錄車牌號的特寫照片。4張照片連同視頻錄影,組成了完整證據鏈條。
記者注意到,每一張抓拍照片都分左右兩個部分,左半幅為一般照片,右半幅則是燈光感測圖。據介紹,遠光燈抓拍設備共有2個攝像頭,一個攝像頭進行攝錄(左半幅),另一個攝像頭感應分析光源(右半幅)。市交警支隊科研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抓拍的所有信息都得經過人工審核後才作處罰,根據右半幅圖像中的車燈燈柱數量和光斑大小,一眼就能分辨出遠光還是近光。假如車輛在遠、中、近端3張照片及錄影中始終開啟遠光燈,將被認定為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行為,罰款100元、扣1分。
歷城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透露,抓拍系統對車燈光源極為敏感,沒開遠光燈被抓拍的情況不時發生,但幾乎不會出現漏拍的情況。記者從部分抓拍失效的照片中看到,儘管有車輛前大燈十分晃眼,在右半幅照片中光源個數只有2個,而不是開啟遠光燈後的4個,像這種情況就不會上傳處罰。
抓拍數據
審核處罰率超5成日均查處50起
歷下交警相關負責人透露,遠光燈抓拍系統早在7月就已投入測試,從當時經十路環山路口的情況來看,一個月就抓拍了1600余條信息,人工審核後超過800條信息為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日均26起左右。而在8月份正式啟用後,日均抓拍數已經降至15起左右,下降約六成。
記者還從歷城交警大隊獲悉,旅遊路港九路路口的兩處抓拍點位日均抓拍數量在40起左右,也就是説,市區3處抓拍點位日均抓拍數能達到50起以上。據了解,通過人工審核後,超過5成的抓拍能上傳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在照明較好的城區不宜使用遠光燈;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不能使用遠光燈;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的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記者從市交警支隊獲悉,遠光燈抓拍設備下一步還將在其他路口推廣,目前已經計劃了多個新增點位。 (黃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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