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發佈消費投訴十大典型案例

2018-03-14 09:04:14|來源:齊魯網|編輯:趙瀅溪 |責編:陳夢楠

  齊魯網濟南3月13日訊 3月13日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2017年山東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有關情況。會上山東省消協公佈了2017年消協組織受理消費者投訴的十大典型案例,為消費者維權提供參考。

  山東發佈消費投訴十大典型案例

  一、免費旅遊被忽悠 消協現場討公道

  濟南市70多歲的所老太太,2017年11月15日向山東省消費者協會投訴,反映她和老伴參加了由山東某保健品有限公司組織的赴南方免費旅遊活動,旅遊期間該保健品公司舉辦所謂的健康知識講座,在講師的多次“洗腦”誘導下購買了180瓶、價值69900元的某品牌保健品。回來服用後出現腹瀉等不良反應,遂與該公司聯繫要求退貨,公司辯稱旅遊期間購買的産品與己無關,不予退貨。省消協受理後立即進行調查、核實,並會同濟南市歷下區消協、區市場監管局東關所前往該公司現場調解,最終該公司登門將未服用産品取回,退回貨款34950元。

  二、購買“缺證車” 消協調解退定金

  東營市消費者李先生,在東營某汽車4S店看中一輛價值十萬餘元的轎車,遂與4S店簽訂 《訂購合同》,交付2000元定金。合同約定:2017年1月10日前提車,如4S店原因導致推遲交付,需在規定交付日期後的第5天開始,每天向李先生賠償車價的0.3‰。2017年1月9日,4S店通知車已到,李先生立即帶著剩餘車款前去提車。然而,當辦理交車手續時,4S店説車輛合格證在銀行,只有付了全款,才能拿回合格證。李先生認為購車手續齊全才能辦理提車,協商無果,李先生投訴至東營市消費者協會。消協受理後,通過調查了解,4S店不能隨車提供車輛合格證,並辯稱先付購車款才能取得合格證,顯然不符合法律規定。經調解,4S店雙倍返還李先生定金4000元。

  三、兒童遊樂場摔傷  消協依法助維權

  2017年8月7日,定居英國的王先生在回國探親中,帶著3歲的兒子到煙臺某公司的遊樂場遊玩,在孩子進入遊樂場時被遊樂設施絆倒摔傷,隨即將孩子送往醫院診治。經診斷孩子上牙齦撕裂,下嘴唇咬傷, 兩顆門牙晃動,不僅影響孩子正常吃飯,且後期需進行牙齒根管治療。王先生找到遊樂場要求解決問題時,該遊樂場以孩子是自己摔傷為由拒絕賠償。王先生求助於煙臺市消協,幫其維權。市消協人員經過實地察看,認為遊樂場未能給消費者提供安全放心的娛樂環境,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先後多次跟遊樂場進行溝通,宣講有關法律法規,但該遊樂場拒不接受。為此,9月13日,市消協邀請省消協專家、市消協法律專家、律師團律師、消費者代表、駐煙有關媒體,對該企業負責人依法實施了公開約談。最終,遊樂場與王先生達成協定,賠償王先生3萬元。

  四、忽悠預繳美容款 消協維權給退還

  濰坊市濰城區趙女士于2017年3月份在一次逛商場時,被商場內一美容店導購員“熱情”拉到店內。導購員極力推薦各種美容項目,並以優惠大酬賓且能退款為誘導,趙女士在極不情願的情況下,辦理了一張3000元會員卡。回家後,老公説被忽悠了,當天下午趙女士就去美容店要求退卡。導購員説款已經上繳,要退款得先申請,最快一週左右。幾週過後,導購員不是説還未批,就説領導出差不在,根本無誠意退款。無奈之下,趙女士投訴到消協。經調查,趙女士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調解後,美容店負責人向趙女士道歉,並把款全部退還。

  五、凈水機漏水泡地板 消協調解獲賠償

  2017年2月,消費者蔡先生在濟寧市微山縣某商業街購買一台某品牌凈水機,到家安裝好後,蔡先生與安裝人員一同離開。數小時後蔡先生返回家中發現新鋪的木質地板、傢具全部浸泡在水中,經檢查是新安裝的凈水機接水管脫落造成的,商家願意為蔡先生重新安裝一台新的凈水機,並當場賠償1000元。蔡先生對此賠付不滿意,向縣消協投訴,消協工作人員立即與該品牌凈水機經銷商進行聯繫。經雙方協商,同意聘請具有資質的水管安裝技師進行現場測試,測試結果是因為安裝人員的疏忽造成接水管脫落漏水的,對此,雙方表示認可。經縣消協多次調解,經銷商同意賠償蔡先生木質地板重作、修理、傢具損毀等費用共計40000元。

  六、老闆失信老人憂 消費維權解人愁

  新泰市李先生、張女士、仇女士等33位老人于2017年3月6日,在新泰市某商業中心的一家保健食品經營部舉行的保健食品展銷會上,經推銷人員推薦,讓每人各交500元保證金分別帶走一套益生菌,並且承諾保證金分3個月返還,前兩個月各返還200元,最後一個月返還100元。當第二個月老人們去要保證金時,發現經營部關門停業,下落不明。無奈,向市消費者協會投訴。消協人員高度重視,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調查。首先,工作人員根據投訴線索登錄“山東省工商綜合業務系統”調取了該經營部及經營者李某的登記資料,然後到該經營部登記的經營場所進行了核查。經多次溝通調解,李某認識到自身錯誤,向老人們返還了5700元的保證金。

  七、新車接連出故障 投訴調解解煩憂

  2017年3月3日,高女士在日照某品牌4S店購買了一輛汽車,一個月後,接連發生了車燈、巡航儀器失靈、倒車雷達失效等故障。購買的新車在短短一個月接連發生故障,高女士對該車品質産生懷疑,要求退車或換車未果。7月25日到日照市消協投訴。經調查,消費者反映情況屬實,消協兩次當面調解未達成一致意見。高女士認為,其購買的新車在一個月接連出現故障,應當退車或換車;4S店認為,該車出現的故障屬“三包”問題,給予檢修並免費更換了後視鏡總成、多功能方向盤開關,升級了導航軟體。在第三次調解時,雙方同意4S店免費送兩次價值約1600元保養的方案,雙方對此表示滿意。

  八、農藥使用不當致減産 消協調解助農挽損失

  2017年4月份,臨沂市蘭陵縣礦坑村村民李某購買了含量為45%的毒死蜱乳油3箱,噴灑後導致黃煙減産,造成了較大經濟損失。李某到農資店與經營者進行溝通,要求經濟賠償,但該農資店老闆認為自己經營的農藥無任何品質問題,黃煙減産是因為煙農農藥使用不當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隨後,李某到縣消費者協會投訴,縣消協委託縣農業局派專家進行鑒定。專家組現場調查後,鑒定結論為“毒死蜱乳油不存在品質問題,黃煙異常是因農藥使用不當引起的”。本案中,農藥經營者雖然售賣的毒死蜱乳油不存在任何品質問題,但因未能履行經營者的商品使用説明告知義務,而造成李某農藥使用不當致使黃煙減産,故經營者也需要對李某進行經濟賠償。縣消協經與雙方多次調解,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農藥經營者賠償李某50000元。

  九、婚房交付引爭議  消協調解終圓滿

  2016年4月,消費者張某在德州市寧津縣城某商品房開發公司購買了一套商品房,準備給兒子結婚時使用,一次性交清房款100萬元,並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屋買賣合同》。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交房時間為2017年8月,但交房時限已到,商品房卻不能如期交付,張某多次找開發商交涉未果。無奈,他來到寧津縣消保委投訴。縣消保委多次找到開發商,督促開發商認真回應處理消費者的投訴,並走訪諮詢了律師、房管局、法院等單位。經過多方努力,開發商終於同意退還張某購房款100萬元,並賠償了10萬元的利息等其它費用。

  十、快遞物品遭損壞 消協調解獲賠償

  2017年5月,家住菏澤市牡丹區的史先生不小心將自己網購的筆記本電腦螢幕摔碎了一個角。經與銷售方溝通,可以舊換新。隨後,史先生致電某快遞公司上門取件,並在電話中提醒取件人員捎帶包裝箱與防碰撞泡沫。但收件員僅使用了快遞塑膠袋,造成該電腦損壞嚴重。與快遞公司多次協商未果,史先生向市消協投訴,消協人員與該公司多次溝通協調,最終雙方達成協定:快遞公司按照該電腦現有的市場價格,減去原本維修需要的費用1250元,剩下的差價由快遞公司全部承擔,共計3750元。

  閃電新聞記者 王煒 何則偉 濟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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