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今起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 建立工作協調機制

2020-01-06 10:21:27|來源:大眾網|編輯:孫東臨 |責編:趙瀅溪

  1月6日,《青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正式施行,繼上海率先強制推行垃圾分類後,青島成為山東“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進入了生活垃圾管理的法治時代。

  《青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四類,明確了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標準以及責任主體認定和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同時,針對市民關注的分類投放後又被混裝混運等問題,《辦法》作出了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的詳細規範。例如,農村的爐渣煤灰、牲畜糞便等不納入生活垃圾;規定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人是各自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內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管理責任人,並明確其權利義務;明確收運單位必須使用專用車輛實行密閉運輸,不得混裝混運……

  此外,《青島市城市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也于近日印發施行。《裁量基準》共規定了輕微、一般、較重、嚴重、特別嚴重五個等級,不按照本辦法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單位將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在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環節,《裁量基準》同樣也給出了明確的行政處罰基準。

  縱觀已經出臺生活垃圾分類法規或規章的城市,獎懲並重是共有的特點。青島的最大亮點,是各市、區(市)政府正在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由青島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區(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負責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具體管理工作;發揮居(村)民委員會作用,配合做好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的組織動員和宣傳指導工作。

  1月3日,在青島市市北區遼寧路街道組織召開的2019年度垃圾分類總結培訓會上,分管幹部、志願者、基層街道、社區居民大家“各顯神通”,通過情景劇、知識問答等生動形式展現出日常垃圾分類工作中具有代表性的問題,並對垃圾分類工作作出貢獻的垃圾分類指導員代表發放了慰問品。街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種形式的培訓會、宣傳會大大小小搞了幾十次了,垃圾分類居民參與率達到了95%以上。

  “不論是哪個城市,剛開始搞垃圾分類難度都很大,大部分精力都是花在宣傳上,先要説服大家認同垃圾分類的必要,再就是讓大家了解如何分類。”青島市城市管理局環境衛生管理處副處長宋霽告訴記者,針對垃圾分類設施覆蓋率不高、居民知曉度不夠等最容易出現但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青島的垃圾分類工作從2018年起就開始佈局推進,目前市內三區和西海岸新區、嶗山區、即墨區的城市建成區總共64個街道辦事處已經實現了垃圾分類設施覆蓋,今年將在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的城市建成區推進垃圾分類設施的佈置和垃圾分類推廣工作。

  總結上海、廈門、杭州等先進城市的經驗做法,青島除了依靠行政手段和社區宣教引導,正在逐步厘清政府的管理和監督責任,同時把分類處置和分類收集工作落到實處,在保證實現覆蓋率與達標率的大目標前提下,探討解決投放與裝運監管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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