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試行部分高價藥醫保支付

2017-01-04 08:26:02|來源:解放日報|編輯:陸晟琦 |責編:

  原標題:部分高價藥試行醫保支付 首批共24種,部分為腫瘤藥物

  東方網1月2日消息:上海醫保官方網站傳出消息:自昨天開始,本市對部分藥品集中採購後試行醫保支付。

  據悉,第一批試點藥品種類共有24種,其中腫瘤分子靶向藥物佔比不小。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腫瘤內科主任醫師常建華介紹,已進入試點目錄的5種肺癌分子靶向藥物,基本已在臨床診治領域應用10年左右,對基因檢測突變患者療效好、毒副作用小。

  此前,部分分子靶向藥物已大幅降價。以晚期肺癌靶向藥物易瑞沙為例,過去售價每盒5500元,降價後為2000元左右,而納入醫保後患者自負950元。常建華説,這對患者來説是福音,對醫生也是好消息,臨床診治方法也得到拓寬,但監管環節也是部分藥物試行醫保支付的重中之重。

  上海醫保官網對此明確,為規範試行醫保支付的部分藥品使用,本市實行“定醫院、定醫生、定指徵”的“三定管理”。具體説來,“定醫院”是指定點醫療機構必須配備臨床藥師隊伍參與藥品的用藥管理;使用腫瘤分子靶向藥物的醫療機構,應既具有惡性腫瘤治療醫保大病登記資格,原則上還要具備基因檢測能力。“定醫生”是指開具腫瘤分子靶向藥物處方的醫生必須是相關臨床科室主治以上級別醫師,具體名單則由定點醫療機構確定後,上報市醫療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備案。至於“定指徵”,則是為確保合理用藥,實行處方醫生責任制,處方醫生必須嚴格根據藥品使用説明書適應症和臨床指徵用藥。

  凡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使用試點品種部分藥品發生的費用,可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小城鎮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參加社區醫療互助幫困計劃人員可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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