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18日電 據食藥監總局網站消息,近期,一些不法商販在網絡上以“霧霾剋星”“凈化霧霾”等為噱頭對部分醫療器械産品進行虛假宣傳,並借“霧霾天氣”非法銷售制氧機、可攜式氧氣呼吸器等産品,誤導消費者,給消費者帶來安全隱患。為保護消費者切身利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提醒消費者:
生産經營醫療器械産品須依法取得醫療器械註冊證(或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憑證)、醫療器械生産許可證(或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産備案憑證)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網絡銷售醫療器械産品的經營企業還應當具備《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和《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證書》。消費者應在具有合法資質的企業購買自用醫療器械産品,並認真閱讀産品使用説明書,按説明書的要求正確使用。目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批准的制氧機、可攜式氧氣呼吸器等産品,其適用範圍主要是供缺氧人群給氧用。消費者所購醫療器械産品的相關信息可以登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www.cfda.gov.cn)“公眾查詢”欄目進行查詢。如發現違法違規現象,請儘快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舉報,投訴舉報電話: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