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居轉戶”有變?假消息!
據《勞動報》報道,近期有消息稱,2017年上海落戶執行標準有大變化、最新標準出爐,勞動報微信向權威部門證實,該消息為假消息。那麼,真正的“居轉戶”政策是怎樣的?今年和去年的相比有哪些小變化呢?勞動報微信日前發佈《上海“居轉戶”有變?2017落戶執行標準(權威版)來啦!》一文,對此做了詳細梳理。
針對近期網傳的“2017年上海‘居轉戶’有大變化”這一説法,記者採訪了相關勞動法專家後獲悉,最近,市政府出了關於延長《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有效期的通知,表示“居轉戶”相關政策無變化,要執行到2019年12月31日。勞動報微信當即發佈《上海“居轉戶”有變?2017落戶執行標準(權威版)來啦!》一文,對網傳消息進行了辟謠。
不過,需要提醒的是,2017年上海“居轉戶”申請流程在細節上有所調整:一個是不再要求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證書。上海市人社局去年12月28日發佈《上海明年起“居轉戶”申請不再要求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證書》一文指出,市委市政府印發了“人才新政30條”,明確外語和計算機不作為職稱評審的前置條件。為此,本市將自2017年1月1日起,對於依照職稱條件申辦“居轉戶”的申請人,不再要求其提供職稱外語和計算機合格證書。
另一個是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不再需要現場提交積分確認申請。上海市人社局去年1月20日發佈《上海: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不再需要現場提交積分確認申請》一文,文中寫道,為方便用人單位和居住證持有人辦理居住證積分確認,進一步提升網上辦事效能,本市將自2017年1月22日起,對積分達到120分標準分且分值穩定的居住證持有人(含原人才類居住證持有人等),在居住證簽注並網上提交積分確認申請表後,不再要求其現場提交相關書面材料。
如果你想了解更具體的、將執行到2019年12月31日不變的上海“居轉戶”政策,可以掃一掃右方二維碼,關注勞動報微信,翻到1月22日的頭條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