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勞動報》報道,知名演員唐嫣、陳喬恩近日發現上海某私立醫院未經許可,擅自在網站上使用自己的照片,分別向普陀法院起訴該私立醫院侵犯其肖像權。普陀法院一審判決私立醫院對唐嫣、陳喬恩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
2015年初唐嫣得知,上海某私立醫院在其所經營的網站網頁中擅自將自己的照片用於該網站,並在“改臉型真人秀”插圖中以整容前後對比的方式進行商業宣傳。另在該網頁中明顯標有其他整形宣傳、電話諮詢、醫院介紹、整形項目介紹等詳細信息,具有明顯的商業屬性。
唐嫣認為,上述醫院未經許可擅自將其肖像用於商業性宣傳,涉嫌侵犯自己的肖像權,同時造成很多誤解,使其社會評價相應降低,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索賠15.5萬元。
普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在其網頁中登載原告的照片,文章內容涉及被告的經營範圍,屬營利性的宣傳活動,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權,相應的法律責任應由被告承擔。但其內容主要涉及整形美容,並無貶損內容,不足以令原告的社會評價降低,故不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法院判決私立醫院刪除其網站網頁上所使用的含有原告唐嫣肖像的圖片,公開道歉並向原告唐嫣賠償經濟損失1.6萬元。另據了解,陳喬恩訴該私立醫院侵犯其肖像權一案經調解,由該醫院向陳喬恩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2萬元結案。(郭娜 施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