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取孫子壓歲錢被告上法庭 法院判奶奶歸還

2017-02-14 11:49:59|來源:東方網|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據《勞動報》報道,過年收壓歲錢,是小朋友們最期待的事情了。不過年僅11歲的小男孩濤濤卻很鬱悶,父母離婚後,78歲的奶奶分多次把自己卡裏的4萬多壓歲錢取走了,為了討回這些錢,他將奶奶告上了法庭。浦東新區法院一審判決濤濤的奶奶向其返還壓歲錢及生日禮金共計4.5萬元。日前,二審法院支持了原審判決,本案目前已經生效。每逢春節、生日,長輩們都會給濤濤壓歲錢,尤其是奶奶,每次給的數額都不小。母親朱女士將這些壓歲錢存進一張濤濤名下的銀行卡裏。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最先動用卡裏資金的居然是濤濤的奶奶施老太。

  原來,這張卡雖然是以濤濤名義辦理的,卻一直在施老太手上。2014年7月份,濤濤10歲生日剛過完沒幾天,父母離婚了,濤濤跟隨母親生活。短短幾天內,施老太分多次把卡裏的錢全取走了,共計4.5萬元。

  朱女士多次向施老太討要這些錢,都沒有結果。無奈之下,她帶著11歲的濤濤把78歲的奶奶告上了法庭。法庭上,濤濤和朱女士稱,這些錢都是濤濤從小到大積攢下的。即使如施老太所説,銀行卡裏的錢是她存入的,但其自願將錢款存入濤濤名下的賬戶,這本身就是一種贈與行為,雖然施老太從來沒有向其告知取款密碼,但濤濤憑自己的身份信息也能夠將這些錢取出來,因此贈與行為已經完成,她無權擅自取款。

  施老太卻辯稱,這些錢並不是給濤濤的壓歲錢及生日禮金,而是自己的工資存款,她只是用了濤濤的名義開了戶而已。

  法官發現,該賬戶的存款時間十分有規律,都是濤濤的生日或者春節前後,施老太説這是其工資存款的説法邏輯上説不通。何況,在自己有銀行卡的情況下,施老太也無法解釋為什麼不將工資存于自己賬下,而要大費周章地存到尚未成年的孫子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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