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交規新條例:未滿12歲不能坐副駕座

2017-02-16 14:05:53|來源:新民晚報|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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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開學日。從今天起,上海交通恢復至春節前的常態,高峰時段出現常規性擁堵將在所難免。

  今天上午各區交警部門出動5000余名警力,在全市364所地處複雜路口、路段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門前,進行護校管理。與此同時,警方也加強了對機動車亂變道、亂停車、亂鳴號和逆向行駛,非機動車闖紅燈、橫衝直撞等違法行為的執法整治力度。

  交警同時提醒,3月25日開始,新修訂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將正式實施,其中多條款的變化將影響駕車接送孩子的家長,市民應關注新法規,守法文明上路。

  副駕駛座有年齡限制

  不少家長送孩子上學放學,習慣讓孩子坐在副駕駛座上,因為時間緊張,很多孩子在車上吃早飯,整理書包,因此坐在副駕駛座家長方便照看。但很多家長不知道,這一行為在新條例實施後將被判定為違法。

  《條例》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安排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坐副駕駛座位。這意味著絕大多數小學生不能坐在副駕駛座上。

  5次違法未處理要扣證

  除此之外,過去習慣了“罰單攢在一起交”的駕駛員必須定期清理違法記錄,否則接送孩子上學或行駛上路時,很可能被暫扣駕照導致無法開車。

  《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現場違法“應當在接到上述通知書、憑證之日起十五日內接受調查、處理。”第二十七條則規定,電子警察抓拍的違法行為,“駕駛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應當自處理通知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接受調查、處理”。交警發現車輛有逾期未接受處理的違法記錄累計達5起以上,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行駛證。

  校車可走公交專用道

  《條例》第三十三條明確,正在運載學生的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校車、正在載人的核定載客人數二十人以上的載客汽車等五類車可以使用公交專用道,雙休日和全體公民放假節日全天允許其他車輛駛入公交專用道。

  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專用道並不包括71路中運量公交專用道。(新民晚報首席記者 潘高峰,通訊員 李輝 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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