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鐵法院試點集中管轄 行政審判數量品質提升

2017-02-20 14:34:01|來源:解放日報|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去年7月開始,上海鐵路運輸法院試點集中管轄靜安、長寧、虹口、普陀四區行政案件。半年過去,集中管轄呈現出數量與品質同步提升的效果:該院共受理行政案件735件,同比增長35%,而行政訴訟和解率達到41%,與集中管轄前全市平均水準相比翻了一倍。

  從被告情況看,起訴市級機關的74件,起訴區級機關的661件。這735件案件中,與房屋徵收(拆遷)協議、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案件分別佔23%、22%。治安管理處罰、交通管理處罰等案件也佔比較大,分別佔10%、9%。

  集中管轄後,上鐵法院按照司法責任制要求,以“專業化”“規範化”為目標,充分發揮審委會和專業法官會議作用,建立統一的覆蓋裁判尺度、程式操作、庭審流程、文書樣式乃至司法禮儀的全方位多層次適法統一機制。

  針對行政訴訟矛盾糾紛化解難的情況,上鐵法院則在全市率先探索將行政案件納入訴前調解,依託訴調中心選聘一批高校學者、退休法官、律師擔任特邀調解員,探索將行政賠償、補償類案件等納入訴前調解,目前已成功化解行政訴訟糾紛30余起。

  從結案情況看,上鐵法院共審結各類案件357件。目前尚無二審改判發回案件,無當事人申訴案件。值得一提的是,上鐵法院受理的行政訴訟和解率達到41%,與集中管轄前全市平均20%左右的和解率相比,增幅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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