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規範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辦企業

2017-03-01 08:34:20|來源:人民日報|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上海規範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辦企業 落實從嚴管黨治黨 強化紀律規矩意識

  人民日報上海2月28日電(記者李泓冰、曹玲娟)記者從上海市相關部門了解到:截至目前,上海已對229名領導幹部親屬經商辦企業行為進行了規範,其中137人的親屬退出經商辦企業活動;11人調整現任職務;10人免職退休;1人辭去現任職務;3人涉及嚴重違紀,由相關部門調查處理;50人作出書面承諾;17人不屬於規範範圍。

  從嚴管幹部,從領導幹部管好自己家人開始。2015年5月4日,上海市委正式公佈實施《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根據《規定》,上海市級領導幹部的配偶不得經商辦企業;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上海本市經商辦企業。“這個問題雖然很複雜,但是如果提到人心向背這個高度去考慮,再複雜的問題也要解決,再難的事情也要攻克。”上海市委主要負責同志強調。

  《規定》在制度設計上體現“級別越高、位置越重要、權力越大,管理規定越嚴”的原則,落實從嚴管黨治黨,嚴格防範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辦企業,防範領導幹部一家兩制,從制度上堵住貪腐的“蟻穴”。

  在規範工作中,上海全市334家單位的2133名市管幹部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作專項申報,並由相關部門一一甄別核實。領導幹部在擺進去、照鏡子的同時,進一步強化了紀律和規矩意識,知敬畏、明底線。

  據介紹,目前上海對領導幹部親屬經商辦企業行為的整體規範工作已基本完成,並將這項制度納入常態化管理:嚴格審核市管幹部擬提任人選,如存在親屬經商辦企業,一律不列入提拔對象;嚴格審核換屆考察人選,對存在親屬經商辦企業情況的幹部,不作為換屆考察人選;嚴格審核市管幹部後備人選,把親屬存在經商辦企業行為作為後備人選禁區,一旦查實,一律排除出市管幹部後備人選名單。

  同時,上海每年按照20%的比例對填報親屬無經商辦企業行為的領導幹部進行抽查核實,重點核查是否存在漏報或瞞報情況,確保監督及時經常有效。對選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經商辦企業活動的領導幹部,就依法依規辦理退出手續情況進行核查和督查,發現存在利益輸送等違規行為或“明退暗不退”情況的,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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